第二十四章 誣陷(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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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明軒走過來,指著林秋的揹包,“我看見他把偷來的東西放到揹包裡,你們搜他的揹包。”
其中一個保安一臉狐疑的說:“你看見他偷什麼了?”
“呃!”陸明軒側著頭,“嗯!是個皮夾子,黑『色』的,這麼長這麼寬。”一邊說一邊用手比劃。“剛才有個人從他身邊過,我看見他順手就拿了人家的皮夾子。”
林秋聞言一愣,這誣陷有點水平哈!
他的揹包裡確實有個黑『色』的皮夾子,也確實跟陸明軒說的一般大小。那是他自己的皮夾子,習慣放揹包裡,但什麼時候讓他看見了?
林秋瞬間想起來,在趙院長的房子時,自己曾經開啟過揹包拿從系統買的設計方案。當時皮夾子有點礙事,他是先把皮夾子拿出來,把設計方案取出後才又把皮夾子放回包裡。
陸明軒當時肯定是看見了,而且猜到他習慣把皮夾子放揹包裡。說真的,這其實一點都不難猜,那種尺寸較大的皮夾子,通常放在衣服的兜裡比較礙事,放在揹包裡是才正選。
林秋想得沒錯,陸明軒當時雖然正在跟趙院長談合同的事,但也不時注意林秋和陸芊芊兩個人的動作,看到林秋的皮夾子也只有一點模糊的印象,剛才腦子一熱,就想起來了,於是索『性』用這個誣陷他。
陸明軒見林秋的臉『色』越來越難看,知道自己猜對了,心中得意,小樣!玩不死你!敢罵我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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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皮夾子能夠當場搜出來,就像黃泥掉褲襠裡,不管是不是,林秋都肯定一時脫不開身。而且既然能夠從包裡搜出皮夾子,就沒人能說他誣陷。皮夾子一般沒有記號,裡面的錢也沒有記號,就算有身份證,銀行卡之類的,也可以說是他偷了以後放進去的。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林秋最後能夠自證清白,也夠噁心他的了。陸明軒也沒想這樣就能夠讓林秋坐牢,只不過是想出口氣而已。最好是等會搜出皮夾子的時候,攛掇兩個保安揍林秋一頓,那小姑娘讓我『摸』兩把就完美了。
那保安見陸明軒言之鑿鑿,而林秋沒有辯解,心中也有點懷疑,對林秋說道:“先生,既然那位先生向我們投訴,而且這事發生在我們小區。你介不介意讓我們看一下你的揹包?”紫薇苑的保安服務於廣大公務員,還算比較有素質,並沒有對林秋惡語相向。
林秋見兩個保安不是早上進來時的那兩個,知道他們不認得自己,不然見到他是唐偉帶進來的,怎麼也不會相信他是小偷。
他更加不想就這樣被保安搜查,給陸明軒看笑話。就算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也像被迫吞了個蒼蠅一樣噁心。於是看著保安冷笑說:“你聽他的一面之詞就要搜查我,那我說他偷了我的東西,你是不是也要搜查他?”
保安只好對陸明軒說:“先生,那位先生不肯讓我們看他的包,我們也沒有權利搜查。如果你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我建議報警處理。”
陸明軒畢竟是誣陷,他自己心知肚明,知道警察來了不好『操』作,他自己還有事要辦,不想耽誤時間,大聲斥道:“這點小事還要報什麼警?你們保安是幹什麼吃的?他偷的東西現在就在他的包裡,一搜就知道,一會搜到打一頓送派出所就是了,報什麼警,吃飽了撐的。你們是不是想包庇他?信不信我給你們張經理打電話,馬上炒掉你們!”
兩個保安一聽,臉都黑了,也怕他真的能夠在正管張經理面前說得上話,一時不敢妄動。
正在僵持間,眾人聽到一個渾厚聲音傳來,“發生了什麼事?”
兩個保安一看,同時大喜叫道:“趙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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