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貴姓李,單名一個鵬字。”

胖子相當有涵養地道出了自己的名諱,隨後露出一絲憨笑,道。

“警官先生,你是為了楠哥而來,我知道你不會因為三言兩語相信我。實話我也不瞞你,我跟楠哥是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後來得他賞識,我才過來幫他打理天狼星歌舞會所。他在做什麼‘生意’,我多少知道一點,不過我從沒介入過。我雖然沒什麼文化,但我很清楚什麼東西不能沾。另外楠哥也沒從說過要我幫他一起做‘生意’,所以我跟他一直都是心照不宣。關於他‘生意’上的事,我是真不知道。”

“這樣?”

唐龍似笑非笑著看看李鵬,對這個胖子越來越感興趣了。

這胖子再三重申自己跟陳楠的生意沒有關系,唐龍倒是沒想過予以質疑,因為這胖子比他想象中的要機靈很多。

知法犯法,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勇氣的。

此外確實有那麼一種人喜歡走鋼絲,呆在知法犯法的人身邊,吃香喝辣。

通常這種人與犯罪分子的關系密切,但從不染指一切與犯罪有關的活動。

一旦犯罪份子出事被捕,他們會第一時間與其撇清關系,借機給自己弄上一點好處。

為了撇清罪責,他們面對警察會很坦白,保持一副“君子坦蕩蕩”的嘴臉,有恃無恐不怕自己與誰相識被捕。

此刻在唐龍面前的李鵬,就是一個典型。

暗暗意外於李鵬“真人不露相”,唐龍思索了下,說道。

“既然李先生你都這麼說了,那我閑話也就不多說了。我姑且有兩個問題想問你,你認識多少陳楠身邊的人?其中地位最高的又是哪一個?”

“這個……有點難說……”

李鵬裝模作樣著“嘶”了聲,開口道。

“楠哥身邊的人,只要是來過會所的,我基本都認識。要說誰地位最高,我也說不清。雖然因為我跟楠哥的關系,我們彼此遇到會打招呼,但本質上是井水不犯河水,彼此不是很熟。”

“嗯,那你可以列份名單給我嗎?”

唐龍微笑著開口,沒有因為李鵬敷衍的說辭失去耐心。

無論李鵬說的是不是真的,他認識陳楠身邊的親信,至少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這恐怕不行。”

李鵬搖頭說著,道。

“楠哥身邊的人,大多有在我們會所消費,是我們會所的客人。我經營這家會所開門迎客,有義務對他們的身份資訊進行保密。如果警官先生一定需要他們的身份資訊,希望你能出示給我相應的法令,否則我現在只能請你離開了。”

唐龍見這胖子嘴裡文縐縐地對自己下了逐客令,再次對他刮目相看之餘,的確是生出了離開的心思。

主要唐龍沒時間浪費在這個胖子身上,真要花費心思對付他也沒多少意義,不如換個方向嘗試從別的地方入手。

正猶豫著,唐龍口袋裡的手機忽然傳出一陣悅耳的鈴聲。

拿出手機發現是一個陌生號碼打來的電話,唐龍知道應該是情報科有了發現,笑著對李鵬說了句道。

“抱歉,我接個電話先。”

說完,唐龍也不管李鵬樂不樂意,旁若無人地接聽了電話。

緊接著,紀芸的話音從電話裡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