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第1/2頁)
章節報錯
第七十六章
李明把契書遞給夏千千。
他們這個契書其實是假的, 本來是打算到了李家之後,讓李明他兒子進去悄悄的用李明的手指按個手印,變成既定事實的。
帶的五兩銀子也是想讓他們當做喪葬費的。
沒想到李明沒死, 反倒陰錯陽差的簽了一家人的賣身契給他們。
李明心情複雜的說:“村長和我爹都知道了!”
夏千千展開契書一看,可不是嗎?這契書上面的血印子都還沒幹呢!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王兄弟,大丫妹子,謝謝你們!要不是你們我家桃子……”麗娘說著, 嗚嗚就哭起來。
哎, 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了,還能怎麼樣呢?
“你們放心我們不會賴著你們的,等到了前面的村子,你們就走吧, 我們先去投靠孩子他舅舅, 錢也不會賴你們的……”李明說。
夏千千扶額。
“這樣子別人知道了你們在這裡,肯定就知道你們是騙了你娘, 這樣子你們和我們都不用做人了!”說到這裡,夏千千正色道:“事情已經到這個地步了, 我就直說吧,錢你們可以慢慢還,但是千萬別在尋死覓活的,你們還有三個孩子呢!然後,你們要是無處可去, 先跟我們去城裡吧, 之前住的地方還空著, 就是那邊……”
夏千千頓了頓,還是決定說實話,再讓他們自己決定要不要去。
“那邊房子旁邊住了個長得很奇怪很可怕的人,會偷東西吃,膽子其實不大。他白天不出來,夜裡你們關好門不要隨便出門就好了……”本來那房子是用來打算幹別的,不過他們沒地方住,現在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李明一家沒想到有這種好事,他們如果去麗娘娘家,暫住幾天是可以的,但是時間長了,就給別人添麻煩了。李明停下腳步,激動的說:“王兄弟,你和弟妹就收好契,以後我們一家就跟著你們了,你們就管我們一口飯吃就好,你們看行不行?我們只想好好的把三個孩子養大成人……”
麗娘也看著地上抹眼淚。
旁邊李明的大兒子也說:“等我長大了,我可以幫忙幹活的!”
夏千千和王老三看著這一家五口,是真的頭疼。
他們是真的養不起另一個五口之家了,但是拒絕又顯得不夠人情。
夏千千沒辦法,只好問麗娘:“你有什麼特長……就是會什麼手藝麼?”
麗娘搖搖頭。
夏千千不死心的問:“比如說刺繡縫衣服之類的……”
麗娘驚訝的抬頭看她:“這不算什麼手藝,村裡的姑娘人人都會的。”
本來夏千千都已經打算好實在不行讓她去內衣店裡幫忙裁剪什麼的,做點輕巧的活計,聽了她的話,不由得生了一絲希望。
“就是會咯,你有繡過什麼東西麼?給我瞧瞧?”
麗娘看她這麼認真,轉身開啟包袱,拿出一件紅色的衣裳,說:“這是我當年嫁給他自己繡的嫁衣……”可惜嫁過來之後,就被婆婆說刺繡浪費針線和布料為由不准她再做這個。
夏千千開啟一看,紅色的衣服上有金絲線主打繡成的鴛鴦戲水圖,整副圖案用金、紅、綠三色完成,繡工看起來非常不錯。
她覺得如果真是麗娘她繡的。那回頭說不定她還會多個幫手,退一步說,就算她手藝一般,只要她不懶,肯做,加上李明,兩口子有他們幫襯著,說不定可以在縣城生活得很好。
不過夏千千又想到了一個問題:“你們走了,魚……”沒了李明,誰來賣魚給他們?
李明一聽,連忙道:“魚的事情不用擔心,我每天晚上出來,第二天保準就收網回家,不會耽擱做事,再說,要是到時候太忙,可以叫孩子他舅來幫忙,每天算給他工錢就可以了。”
想來想去,夏千千覺得自己似乎想不到什麼反駁的理由了,看向王老三。
王老三卻是這樣想的:大丫總是在家裡說累,請了人幫忙也可以,只要她覺得行就行!
看王老三沒有什麼建議,夏千千只好說:“這樣,契書我們可以拿,但是以後你捕的魚和麗娘做工的一半錢都用來還債,包括之前借的錢和房租,剩下的一半你們用來養家,等錢還完了,你們自己就可以攢錢,五年後也不需要你們贖身,你們自己願意就可以拿回你們一家人的身契。那時候孩子們也大了,不會影響他們的嫁娶……”
她真的是盡力了,雖然是賣身契,但是她覺得這種更接近於僱傭制,生米為恩鬥米為仇,她可不想好心辦壞事,到時候養出一群白眼狼來。
李明和麗娘一聽,都明白她這是給自己一家找了個活路,又要跪地,被夏千千給呵住了。
“跪人可是會折福的,別亂下跪!這麼說是同意了?”
“你們是好人!謝謝你們!”
大漁村離縣城不算遠,就是要渡河,過了河,就離縣城很近了。
當天晚上,夏千千收拾了家裡一新一舊兩套被褥送了過去,臨走時,再次囑咐說,夜裡儘量不要出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