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我賣身抵債麼?”於菲菲的怒火蹭蹭蹭的上來。

墨爵不懼,解釋道:“不是賣身,是嫁給我。反正我流浪漢一個,什麼都沒有,這輩子有個媳婦就心滿意足了。”

“哦,意思是我嫁給你,一起幫你還債,這輩子都別想翻身了,是麼?”於菲菲更氣了。

哪家姑娘不想嫁個好男人,這輩子吃喝不愁,開心快樂的。

他倒好,拉著她一起過還債的日子,不說吃喝不愁這個條件,連開心快樂都做不到,還有什麼意思。

墨爵想了想,好像……是這麼個意思。

他揹債,她嫁給他,就是幫他分擔債務的,若他真是流浪漢的話,那這輩子是完了,肯定還不起的,就別想翻身了。

不過,他的身份在那裡放著,不用說翻身了,騎到他頭上都可以,反正他的目標是把她寵成女王,誰也伺候不了的女王,哈哈!

這樣,他才能安心的留她在身邊,誰也不敢覬覦了。

“那我努力工作,爭取十年還清債務,讓你過幸福快樂的日子。”墨爵於是說。

於菲菲假笑一番,“但願如此吧!”

這下,墨爵急了,“你不信我有這個本事?”

他統領名爵那麼大一家集團公司都沒問題,現在一套房子而已,居然敢質疑他,簡直太小瞧他了。

啥都可忍,能力問題不可忍。

他要是不值得託付終身,不值得信任的話,那就沒男的可以娶到媳婦了。

全世界男的都成光棍,女人急死也找不到可以嫁的男人。

“我說不信,你會信麼?”於菲菲反問。

“這不是你信不信的問題,是關乎我能力的問題。”墨爵嚴肅的說。

於菲菲搖頭,“你的能力至少還沒看出來,所以……”

墨爵還想爭辯,但是被於菲菲抬手打斷,“所以,在你沒表現出讓人信任的能力之前,你還是少欠一點債,少一點壓力才是真的。”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