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爵來到地庫,把衣服一換,就拿出手機給於菲菲發資訊,【晚上我去拿衣服。】

剛送完顧總回來的於菲菲,看到訊息,回覆一句,【嗯,來吧,正好晚飯有昨天打包的。】

【好,等你。】墨爵發完,一個人溜達在街上,觀察其他流浪漢的行為,挑選一些學著。

比如眼神,他們是迷茫的,有種飄無定所的感覺……這個可以有,飄無定所了,她就應該會收留吧!

比如手腳,髒兮兮的,看到水渠隨便洗洗……這個嘛,還是算了,為了身邊人的健康,他還是注意一點!

比如衣服,破洞,很髒,好久沒有清洗的樣子……這個的話,墨爵低頭看自己身上的衣服。

每次穿完,他都讓人洗乾淨放起來,而且衣服完好無損,一點破口都沒有,是不是……有點太另類?

三年前,他成為流浪漢,只是一時頹廢,人生進入低谷,不知該如何辦。

他想過,就這樣下去吧,什麼都不管了,但是心裡又很不甘心,憑什麼自家的天下要讓給其他人。

當時,他沒有把自己當做流浪漢,只是有些逃避現實,但在外人眼中,他和流浪漢沒差別。

每天遊走在大街上,吃喝隨便找點,睡覺躲在橋底,不在乎自己穿了什麼,不在乎乾淨……

然而,那一天,他遇到了她,他充當一個好觀眾,認真的聽她說。

雖然他給不了她什麼建議,但是從她不甘心和哭泣的聲音中,他明白了一件事:所謂的失敗是因為放棄,一旦放棄就再也沒有成功的機會。

他,可以暫時頹廢,可以暫時逃避,但,不能放棄!

他要堅持,將所有的不甘化解,將屬於自己的一切奪回來,守住家,守住一切。

她說,是因為他的留言讓她有了勇氣,可她是否知道,也是因為她才讓他重新迴歸了生活,努力三年,變為現在的模樣。

她對他有感謝,他一樣……

思緒從三年前拉扯回來,他看著大家,再看自己的衣服,彎下腰,想要做點什麼,可最後放棄了。

要珍惜這件衣服,要珍惜再次的重逢!

於菲菲一下班就打卡回家,遠遠的,就見墨辰已經等在樓下了。

“等了好久麼?”於菲菲跑過去,拿鑰匙上樓。

墨爵搖頭。

很久麼?不,沒有三年久。

上了樓,開門進去,於菲菲把包往沙發上一扔,就開始洗手熱菜。

“昨天的主食沒了,你要吃大米還是麵條?”於菲菲在廚房裡問。

墨爵走到廚房門口,掃了眼檯面的東西,指著一個放了一天的泡麵桶,忍不住笑了。

於菲菲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立馬臉紅了。

“呵呵,那個,早上起晚了,忘記帶走,我這就下樓去扔。”於菲菲連忙拿起來就往出跑。

墨爵伸手攔住她,奪過她手裡的垃圾,說:“下面。”

“額……”不等於菲菲有所反應,墨爵已經拿著垃圾下樓了。

等他再上來的時候,兩碗麵已經煮好了,並且配了西紅柿和荷包蛋。

他眼睛一亮,徑自坐下,嚐了口。

嗯……

雖然是沒營養價值的泡麵,但是吃在嘴裡,有種媲美大餐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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