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胖子的邀請!(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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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昊倒也沒想隱瞞自己的銀行卡餘額。
“還有不少?”
陳母臉色突然變得非常難看。
“你不會把城裡的房子給賣了吧?”
“沒有。”
陳昊搖頭,道:“再說了,房子也賣不了多少錢,最多三十萬而已。”
“是嗎?只能賣三十萬嗎?”
陳母不太瞭解價格,自然半信半疑。
“而且房產證還在我包裡,怎麼可能賣呢!”
陳昊說著就拿出了房產證。
這次回家,他是想要在家多待,所以把重要的東西,都拿上了。
“房產證我保管。”
陳母一把搶過來,翻來覆去的看著。
“您保管幹嘛?怕我把房子賣了?”
陳昊笑了。
他要真想賣,可以重新辦理一個房產證,根本不受影響。
“可不是。”
陳母趕緊把房產證收好,非常高興。
有房產證,她就可以給媒婆看了。
讓媒婆們看看,自己的兒子城裡有房子,是優質男士。
這樣老婆就好找很多了。
畢竟房產證還是非常有衝擊力的。
媒婆喜歡,女孩子也喜歡。
“你如果真的有餘錢,我也不攔著。”
陳母最後表態。
“可你要計算清楚,除了供小妹讀書,還有你自己結婚,都是用錢的地方。”
“你從小就是一個考慮全面的孩子,媽媽相信你能辦好。”
“媽媽老了,幫不了你太多,都要你自己一個人扛。”
雖然窮怕了,非常反對女兒花錢學音樂,可兒子既然表態,她也沒有作過多阻撓。
陳母是明事理的。
她不像其他家長,明明自己什麼都幫不了孩子,還要用盡全力阻撓孩子。
在家裡瘋狂製造內耗,還沒跟外面的各種困難搏鬥,在家裡已經精疲力盡。
“好的!您放心,我有自己打算。”
別說陳昊已經有了一身本領,賺錢不愁。
就是沒有,三百萬也足夠娶老婆,外加送妹妹讀書了。
“可,我不想讀音樂,太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