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劫財還是劫色(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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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壞了!撞壞了!不過,我個人感覺,並沒那麼嚴重!還不用去醫院檢查,你給我點兒營養補助,我回家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女孩誠心誠意的點了點頭,“那好,既然你這麼說嗎?我就放心了!給點錢,就給點錢……”
把手直接伸進了衣袋裡。
孫延平的目光一下子亮了……
實話實說,他自從被顧憶梅踹下河之後,日子過得別提多艱難了,身上有傷,又擔心警察的通緝令不敢露面,囫圇的找了個小診所,救治了一番,藥和錢都不到位,留下了終生的後遺症,這就不說了,帶出來的錢,更早就花的一分不剩了。
這些日子。
他一直以乞討為生,有的時候天冷,沒地方住,半夜睡在大橋下,他自己也想:這是什麼日子?還不如一條喪家之犬呢,乾脆!投案自首吧!去警察局,至少還有一張暖床,還有三頓窩窩頭!
可轉念再一想顧憶海那張毫不容情的臉:萬一對方一直死抓住自己不放,非要求公安局嚴懲,弄了個吃槍子的結局……
俗話說的好:好死不如賴活著!
忍著吧!
可今天……
逮到機會翻身了,至少面前這個女孩子有錢而且“單純”,騙點來花花,改善一下生活,這樣總行吧。
孫延平滿懷期望的望著她的小手,就希望這小手從兜裡拿出來的時候,抓著一大把人民幣。
然而……
失望一下子兜頭而來。
那女孩抱歉的把空手拿出來了,尷尬的一笑,“我今天出門的時候忘帶錢了!”
“這……”孫彥平氣的都磕巴了,“出門不帶錢,你是二傻子啊?你到車上再翻一番,說不定哪有?”
“也對哈!”
那女孩轉身開了車門,在裡面一頓翻找,半天之後又出來了,無奈的攤了攤手,“還是沒找到!”
“耍呢,耍大刀呢?”孫延平眯著眼睛,一下子從地上蹦了起來,“你是不是拿我當猴耍了?就憑你這穿戴怎麼能沒有錢?”
“我有錢!”那女孩說的從容不迫,“就是忘帶了!”
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冷冷的一哼,“你該不會以為我會欠一個要飯的賬吧!既然我答應你了,那肯定會給你的,這樣吧,你上車吧,到我家去取!”
上車?
孫延平猶豫了一下……有那麼一刻心裡也懷疑這女孩到底是真單純還是假單純?竟然會邀請自己這樣一個要飯的,上她的小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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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念一想。
怕什麼?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自己已經淪落成要飯的了,又弄了個半身殘疾,人家對自己是能劫財呀,還是劫色呀?
最多最多最多,也就是挨一頓打。
那又能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