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什麼憐香惜玉的觀念,就是一個字:打!打服了為止!

揮舞起拳頭。

“叮哐”就給了李麗媛幾個大電炮,當時就把她打的烏眼青。

李麗媛扯著嗓子在夜色中慘叫,“我今天跟你拼了!”

她也沒有綱。

嘴上說拼了。

可臉上的疼痛是切切實實的。

捱了幾拳之後。

李麗媛的氣勢就弱了,轉身就往馬路對面跑,邊跑邊喊“救命”。

路上有人看見了。

這年月……

見義勇為的人還算多。

出來了兩個小夥子。

直接就把趙誠打倒了。

這就要扭送去公安局。

趙誠還不服呢,被人家按著兩個胳膊,還跳著高的嚷,“你們要幹什麼?你們少管閒事,她是我媳婦兒,她在外面搞破鞋,還不讓我管她?”

吵吵八火的,一路就進了公安局。

李麗媛作為當事人也得跟著呀。

到了那裡捂著臉哭,人家一瞭解情況,屬於夫妻內部矛盾。

先批評教育吧,“趙誠同志,你是個男人,怎麼能這麼打媳婦呢?這手也下得太狠了,你看你媳婦那臉……有什麼矛盾呢?還要在大街上打仗,也不嫌丟人?”

趙誠的氣焰也沒有,剛才那麼囂張了,小聲的嘀咕著,“她在外面搞破鞋!給我帶綠帽子,我不打她?我還留著她?”

“你放屁!”李麗媛有警察撐腰了,說話的嗓門也高了,“警察同志,你們別聽他胡說八道,我要告他,我要告他家暴!”

“告我?”趙誠反手指著自己的臉,“你還撓我了呢,你看看,我這臉上也一條子一條子的!誰家兩口子不打仗,打仗就麻煩人民政府?警察局是你家開的?”

“別嚷嚷了!”警察也頭疼,兩口子打仗最難解決了……悄聲商量了一下,給雙方的家長都打了電話。

不大一會兒的功夫。

李博山來了。

說實話……

一看見女兒披頭散髮的,哭的像個淚人似的,還有臉上的傷……李博山也心疼,氣得直咬牙,走到趙誠的面前,真想抬手給他個嘴巴子。

趙誠有恃無恐的揚著臉,“幹嘛?你還要打我?這裡可是警察局,你要是敢動我一下,我就要你吃不了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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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特意補了一句,“我讓你和李麗媛兩個人……都吃不了兜著走!”

這就是毫不掩飾的威脅。

意思很明白了:別忘了我手裡還有證據。

趙誠接著說,“老丈人,你們想告我也可以,咱們就把事情掰扯一下,我和你女兒剛結婚,她半夜睡覺喊顧憶海的名字,壓根就不讓我碰她,這都不算啊,今天晚上竟然跟到人家去了!她這要幹什麼?這不是明擺著給我戴綠帽子嗎?我是在顧憶海的家門口把她抓回來的,所有的人都可以作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