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果兒抬頭一瞧……

還別說!

真得抬頭看啊!

要不然,壓根就瞧不見人家的臉!

面前這位……

身高最少也得1米88,顧憶海就185,他比顧憶海還高那麼一小塊。

腰直背闊。

肩膀溜圓。

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屬於肌肉型猛男。

相配於他魁梧的身材。

長相自然也大氣。

濃眉大眼。

鼻挺口闊。

五官還挺周正。

只是額頭有一條舊傷疤,從髮際一直延伸到眉心,無形中為他添了一股狠厲。

再往身上看。

穿著也挺時髦,一件乾淨通透的白襯衫,下配著牛仔褲回力鞋……

哎!

等等!

回力鞋?

這麼眼熟呢!

洪果兒一下子就想起來了。

這人雖然脫了皮夾克,也摘掉了黑頭盔,可這褲子和鞋……分明就是剛才割“小趙哥”耳朵的,那個“社會人”。

那人利落的一把搶過洪果兒手裡的小竹籃,拎在左手。

右手順勢拽住她的胳膊。

樣子看上去挺親熱。

實際上呢,那隻大手像是把鐵鉗似的,箍的人生疼。

他先把聲音壓得只有洪果兒能聽得見,“按照我的指示辦,要不然,我弄死你!”

這才有故意揚高了聲音,“妹,你跑哪去了?我找了你半天?東西都買齊了沒?回家不?”

邊說著話,邊挾制洪果兒往商業街的出口走……意思很明顯了:

如果能矇混過關?

逃過警察的搜查?

最好!

不能矇混過關?

就要拿她人質了。

洪果兒剛才就見識了這個人的冷血和鎮定……

說她事不關己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