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1/2頁)
章節報錯
原創, 請支援每一位作者腦力勞動成果
“我知道。”高如蘭吸了口煙, 面容是一種不正常的平靜。
她們靜了很久,宋姜輕聲道:“離婚吧。”
“離婚?”高如蘭忽然笑了起來:“為什麼要離婚?趙江已經廢了, 他離不開我, 我婆婆就更是了。”
宋姜知道高如蘭的心理已經不大正常了, 但她無法勸說, 因為她沒有嘗過一個母親失去孩子的痛苦:“孩子已經去了,你……你還年輕, 還有大把的……”
“我的人生已經完了。”高如蘭道:“從陸愛蓮說出那句話開始。”
她抬眼對上宋姜,她還在笑,目光中帶有一種令人驚心、銳利『逼』人的恨意:“從那一刻開始, 直到我死,我的下半輩子, 都要和他們糾纏在一起,我要讓他們活著也生不如死。既然沒有一個公道能夠懲罰他們, 那就我自己來吧。”
她的微笑裡, 彷彿存在一個地獄, 她和她恨的人在裡面, 誰也逃不出去。
宋姜有些悲傷, 物傷其類。
“好了,不說這些了, ”高如蘭感謝道:“宋主任, 今天真是累你來聽我這一筐子廢話。”
“這沒什麼, 我都沒能幫得上你什麼忙。”
“不, 你已經為我做了足夠夠多的了。”要是能早一點遇見她,說不定就不會走到現在這一步。高如蘭心裡的遺憾轉瞬即逝。
自出事後,兩家人都避她如蛇蠍,最多嘴上說幾句不輕不癢的話,生怕招惹麻煩上身。唯一出心出力幫了忙的,也只有這個半途認識的女法醫。
宋姜道:“我真抱歉。”
“沒有什麼可抱歉的,是我自己選的路。”高如蘭笑了笑。
後路已死,眼前是懸崖峭壁,除了奮力一躍,已沒有退後餘地。
分別的時候高如蘭向宋姜問了好的入斂師電話,孩子已經解剖過兩次,案子也基本定了『性』,她實在捨不得讓孩子走了還接二連三遭這種罪。
女兒生前就愛漂亮,總是喜歡偷偷用她的化妝品,現在人總要滿足這個小小的心願,讓她漂漂亮亮的走。
宋姜答應,給她寫下一串號碼。
“這位是徐姓入殮師,年齡有些大了,我見過她化妝的技術,非常的高超。”宋姜神『色』有些遲疑:“不過她『性』情比較古怪,說話有些……直,可能會有所冒犯,不然我還是另外給你找一個吧。”
事實上說話有些直完全是謙辭,那人口齒犀利無比,說話毫不容情,簡直能把死人再氣活過來。
那次去殯儀館的解剖室的工作,她無意中見到對方能將死者妝點如生的一手好妝術,不禁起了結交之意,可最後還是對那一身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冷氣望而生畏。
“不用再麻煩了,技術好就行,有點脾氣也很正常。”高如蘭十分相信宋姜,看也沒看就把紙條小心放進包裡。
接著又去『摸』桌上的煙盒,宋姜按住她的手。
“還是少吸點吧。”她勸了一句,鬆開手。
高如蘭頓了頓,還是把煙盒子拿了回去。
吸菸有害健康,刻在盒子上的字在光底下一亮一亮。
“沒事。”她朝宋姜無所謂地笑笑:“這樣也挺好的。”
***
割頭案終於到達收尾階段。
副廳長很是鬆了口氣,畢竟這案子鬧得這麼大,到最後要是沒好好收場,他至少也得挨個處分。
社會媒體的鼻子靈敏,很快就嗅到了新聞的味道,開始鍥而不捨地上門,想要採訪報道拿下頭條熱搜,廳裡一時間顯出十分的熱鬧來。
好在警方也確實能提供一份能拿得出手的答案。那天在國平軟體公司抓到的陳樂兵確實就是魚線割頭案的始作俑者,不僅對上了從案發現場採集到的指紋,還在他家的工具箱裡找出了很多嶄新的魚線。根據購買記錄比對剪去的長度,結果都能合上。
陳樂兵本人並不是一個多有膽識的人,尤其是被陳飛鷹那麼一嚇,更是嚇掉了半邊魂魄,不管問什麼都老老實實回答,供認不諱。
他出生在臨海市的一個縣城,透過高考考取了一個普通的一本院校,畢業後選擇紮根南京,在市裡找到一份還不錯的工作,也就是在地圖軟體公司裡當程式設計師。公司早期發展時陳樂兵勤勤懇懇,領導對他的待遇不錯,可隨後陳樂兵日益懶散,工作出紕漏之外還對新人自居元老,招致許多不滿。老闆著意警醒他,就做了降職處分。
陳樂兵認為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但又不敢對上上級,就開始尋求發洩之路。從一開始去超市裡捏薯片,泡麵之類的小行為慢慢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他幻想對看不順眼的人施暴,又暫時不敢動作。
直到後來某天去釣魚的時候,手指被魚線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