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明英再戰(六) 科科斯群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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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如今,因陳家勝他們的逼問,才算弄清了原委。
這麼一來,事情就嚴重多了。
接下來,他們又問了島上有多少英軍。這個事,那俘虜還真不清楚。到底士兵數量,算是軍事機密。一般級別較低計程車兵,是沒資格知道這事。
不過他們可不管這些,問不出來,就給俘虜加重肉·刑。最後變了手段,上升到水刑。
便隨便扯了一塊透氣的碎布,蒙在俘虜臉上。並綁住俘虜的手腳,讓其保持腳比頭高的姿勢。再將水徑直往俘虜臉上淋,使其感覺自己快被溺·斃。
這是中世紀,由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為懲罰異端而發明的一種刑法。
一般情況下,常人在接受水刑五十秒到一分鐘後,會因用力掙扎,而促使體內的血·氧消耗加快。
緊接著,人體會條件反射的,使神·經中樞,控制受刑者張大嘴巴,用盡全力呼吸和吞嚥。
結果導致大量的水吸進胃部、肺部、氣管和支氣管中。受此刺·激,受刑者會出現嘔吐和劇烈咳嗽的反·應。可肺部和氣管中的水,又會極度刺·激人體。使受刑者雙手亂劃,雙腳亂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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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過個兩三分鐘,受刑者就基本喪失意識。但因中樞神經還在保護人體,使得受刑者雖然喪失了意識,但肉體上的痛苦,卻更加難熬。
大量的濃·鼻·涕,也開始從肺部和支氣管中,分·泌出來。受刑者便會大小·便失·禁,出現痙·攣式掙扎。
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垂·死掙扎!手腳不斷的亂劃亂蹬,且還十分有力。同時七孔流血,不斷放·屁。
當這樣的刑法在其中一個俘虜身上實驗後,站在一旁的俘虜,立時嚇得面如土色。
實在是受罰的樣子太恐·怖了,簡直和生不如死等同。
到底是自問世就被公認的酷刑,現在看來,果然名不虛傳。
為了肉體上少受點折磨,還站著的俘虜,就胡編亂造的,報了個兩萬的數字。
結果刀脖子一嚇,他又連忙改口。這樣的反應,立時讓人以為,他不老實。
以致任憑他怎麼求饒,都被刀脖子他們,施以水·刑。
沒多久,沙灘上,就多了兩具七·孔流·血的屍·體。
而這時,光宗二號終因寡不敵眾,被炮彈擊中吃水線。洶湧的海水,瞬時咕嚕咕嚕的湧了進來。船尾開始傾斜,船頭則不斷向上抬升。當到達一定高度後,發出咔擦咔擦的脆響,斷成兩截。
那高高的煙囪,也在噴出幾口濃煙後。就傾斜著,劃入大海。
大量倖存計程車兵,也乘著橡皮筏子,快速向海岸(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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