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如何瞞住守衛,則是透過房間的密道,偷偷溜進來的。到底是她家,裡面的佈置,她還是門兒清的。

劉衛國聽完,正思考著她話中的真實性。那江三娘,卻一把湊了過來,猛然抱住劉衛國的手臂。

正想推開,江三孃的小zui,卻一把咬住了劉衛國胸·前的紅·豆·豆。

就像觸電一樣,劉衛國瞬時愣住了。身體,也迅速升溫,好像掉進了太上老君的煉丹爐。

後面的事,則毫無例外的,按照想象中的發展。陣陣呻·吟聲,也自房中傳了出來。

此時外面的月亮朦朦朧朧的,像是害·羞得,捂住了臉。

到了次日,劉衛國一覺醒來,就發現身邊的人不見了。但床上的一大灘血·紅,卻折射出昨晚的瘋·狂與猛·烈。

本來他還想派人去找的,但早就等在外面的李海,有一大攤子事要他處理。

便只能放下這事,專心處理公務。

其實要做的事情,只有三點。一是清查人口,二是登記身份,三是最重要的清查蘭芳國國庫。作為最大的頭頭,劉衛國只要看到統計資料就行。但裡面,還有很多細節,需要處理。也只有他,才能做決定。所以也偷不得閒!

而對國庫的清查中,還包括對蘭芳國民個人財產的清查。除了那些窮得連衣服都穿不起的奴隸曠工,其它人都屬於清查的行列。無論蘭芳高官,還是平頭百姓,都不能倖免。

對於蘭芳高官的清查,大明內部,早就看作自己的東西了。畢竟這些蘭芳高官,很多都是被俘的。算不上主動投誠!大明自然不用講情面。

不過那些事先親近大明,願意投靠大明的蘭芳高官,則要手下留情。但財產,還是會大幅度縮水。

比如要繳納一筆很大的財產所得稅!往往錢越多,交得就越多。而蘭芳向來金礦多,這高官們,也一個個家產殷實。所以交的錢,也就多了。

並且在這之外,還要拿出一部分的錢,購買土地。雖然這不是硬性規定,但執行的時候,卻比硬性還要硬性!因為不這樣做的話,經商時,就會出現很多阻力。

有的還會被直接吊·銷經·營執·照。

本著拿錢消災的心態,個個大財主,也只有拿錢購地了。

好在大明只規定,私人財產超過五千萬華元的大財主,只要拿出一千萬華元以上的購地款即可。

避免了傾家蕩產的情況!

只是購買的土地,都是遠在安東行省的海島。不僅遠得不像話,還大部分是無人島。那荒涼氣兒,都能把人逼瘋。很多大財主只當認栽了,沒那個有心思,去自己的海島逛逛。

也是這時代的交通工具太簡陋,花上十天半個月的,去一趟什麼都沒有海外荒島,想想都覺得不值。因此實質上,這些錢等同捐給大明國庫了。

之後還剩下的錢,財主們也只能留下少部分,放在家裡。其他的,都要存進銀行。

這也是規定!

一旦違反,可是要充公沒收的。

這都是隨著行政改革一起,推出的司法改革。在之前,很多人都聞所未聞過。以致推出一個月,就有不少不信邪的大明人,被沒收了家產。

以致還在家裡藏著私房錢的大明人,都乖乖的把錢存到銀行。儘管覺得不踏實,但銀行的信用有大明官方擔保,還是比較靠譜的。且存的越多,返還的利息也越多。

聽上去,也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