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豐紳殷德隨鄭一一起,回到府內。燃文小?說??.?r?anen`

他這是見大明情報司派來的特使,所以一大早,就被鄭一領了過去。

畢竟豐紳殷德是和向大明表明誠意的質子,所以他的安危,關係重大。大明官方,也就特別重視了。便讓情報司,特意派特使過來。好將豐紳殷德夫妻倆,好好‘保護’起來。

當然,也是為了方便控制。

其實早在和流露出,想派豐紳殷德來大明的意願時,情報司就做好了相應安排。特使也即刻啟程,來濟州島等著。

昨日是見豐紳殷德他們太累了,鄭一才沒引薦特使認識。

今天的話,倒是耽擱不得了。

期間特使就豐紳殷德關心的個人安排問題,給予了相應解答。

比如國民的政治待遇。如果按照正常渠道,豐紳殷德是必須要透過相關考試的。但考慮到和的緣故,特意給他開放綠色通道,給予國民資格。

另外生活保障方面,大明也有詳細的安排。比如官方,每個月會給予他三倍於國內正常工資水平的保障金。雖做不到讓他大富大貴,但一般中產階級的生活水準,還是能達到的。

相關私人財產,也會給予保護。這是大明法律上規定的,無論是情報司,還是大明官方,都不會在這方面大做文章。不過相關稅收,還是要繳納的。

雖不是全部,但按照大明的稅收形式,絕不會低了。

到底豐紳殷德他爹貪汙的錢財,可不是一星半點。轉移到大明境內,中途的消耗,肯定海了去了。並且依照大明鉅額財產稅的規定,超過一定限度,就得按階段收稅。

最高比例,能達到百分之五十。

如果和真把他的家當都搬過來,那大明稅務司的官員,真的是要數錢數到手抽筋。

就是剩下的錢財,也要存進銀行,兌換紙幣。

這也是大明的規定,每家每戶,都不能藏匿鉅額金銀。市面上,金銀也不能當做貨幣的功能使用。

否則的話,一定會受到大明官方的嚴懲。

所以變相的,所有財產,都會進入大明的腰包。

要知道,據相關史料記載,和家的金銀財寶,可相當於大清國庫的稅收。

這一點,在步軍統領、定親王綿恩的奏摺中,有著詳細記載。

當時的原話是這樣的:“臣等奉旨查抄和及伊家人劉全等家產,所有查出和家:二兩平金三萬三千五百五十一兩,銀三百一萬四千九十五兩三錢三分,俱已交廣儲司收訖,業經奏聞在案。

續查出和借出本銀錢所開當鋪共八座,及家人劉全、劉印、胡六自開、夥開當鋪共八座,亦經奏聞在案。

臣等自正月初八日迄今,查得和契置取租房計一千零已一間半,取租地計一千二百六十六頃零。此外差出和借出應追本利銀二萬六千三百十五兩,並自栓大車八十輛,每輛銀一百二十兩,工發出車價銀九千六百兩,分給各戶領辦。

又查出和家借出銀兩,通共本利銀二萬六千三百十五兩。

取租房地,統計價銀二十萬三千三百二十三兩五千二厘,價錢六千一百二十五吊。每年通共取租銀四千七百六十六兩七錢,租錢三萬四千九百二十七吊九百六十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