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總監是個穿著打扮都很時尚幹練的女人,年紀約莫三十多歲。

雲蘅和華姐過去的時候,對方正在指示手底下的人做事。

華姐笑著叫了對方一聲:“孟總。”

孟總監回過頭,見到來人,也笑開了:“華姐,晚晚的腳還好吧?”

“有點嚴重,估計得養個十天半月。”華姐憂心道,“所以這廣告,我們晚晚可能是拍不了了。”

許晚畢竟是在拍攝過程中出的事,孟總監不便多說些什麼,只道:“那真是太遺憾了。”

華姐突然話鋒一轉:“不過,這棚子都搭起來了,如果今天不拍的話,不僅貴公司有所損失,我們也心裡有愧啊。”

都是千年的狐狸,也不用玩什麼聊齋,孟總監便直言道:“華姐是有什麼好主意嗎?”

“孟總不介意的話,我想給您推薦一個人。”華姐讓開了一步,讓孟總監看清了站在她身後半步的雲蘅。

孟總監:“這位是……?”

華姐言簡意賅地介紹道:“這位是雲蘅。”

孟總監不著痕跡地皺了下眉。

雲蘅?

也是藝人嗎?

為何她從未聽說過這人?

看模樣倒是長得精緻,就是不知這名氣如何。

“你好。”不管心裡怎麼想,孟總監面上卻滴水不漏地伸出手和雲蘅握了一下,“雲小姐也是模特嗎?怎麼以前沒見過雲小姐?”

雲蘅搖頭:“我是演員。”

演藝圈和時尚圈實際是分開的,雖然這幾年總有模特轉行進入娛樂圈演戲上綜藝,但說到底,娛樂圈實則不如時尚圈。

super是賣輕奢品的,勉強算是走在時尚的前沿,以往請的代言人都是當下又紅又熱的藝人或是模特。

所以在聽到雲蘅說她是演員,而自己又從未聽說過這人,想來名氣不大,孟總監的態度就冷淡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