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自己(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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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軼晃蕩著回家,大概在快要到家時,她收到周明達發來的微信,上面寫道:“你這麼快交卷了?”
“看這個時間點的話你應該也提前交卷了。”她回道。
緊接著一條訊息傳過來:“等等我,我去找你。”
高軼給他傳過去自己的定位,百無聊賴的站在原地,手無意識的在口袋裡摸索,碰到那張名片。
太無聊了。她把名片拿出來,仔細端詳。
“蕭遲。第一報業記者……”高軼念著,心想這名片設計的還真挺好看的,以後自己也要弄一張放著。
翻來覆去看半天,高軼身後傳來腳步聲,她猛地回頭,扮了個鬼臉。
“哇!”周明達裝出一副被嚇到的樣子,用手捂住心口,向後面倒去。
“你看,你也提前交卷了。”高軼先發制人。
周明達敷衍的應了一聲,目光卻放在她手中的名片上,問道:“你手上拿的是什麼啊?”
“今天出校門的時候有人採訪我,之後就把她的名片給我了。”高軼把名片遞給他,“你沒有被採訪麼?”
周明達搖搖頭,也像好奇寶寶一樣端詳它,抱怨道:“沒有,大概是我長的不行吧。”
“不過我倒是看見有女生扛著攝像機了,沒想到是第一日報的。”
“我想……”高軼看著那張名片出神,話說到一半又住了嘴,她想到自己和周明達再熟悉,別人的私事也是萬萬不能講述的,那麼她怎麼想的,也就連帶著要悶在心裡。
周明達瞟她一眼,沒有再問,他道:“我覺得你在微信上說的挺好的。”
“真的嗎?”
周明達說:“只要你不和別的男生有什麼狗血的情感糾紛就好。”
那一年justin bieber的《ove rsef》大火,蕭鶴已經好幾次在和高軼見面的時候唱這首歌,但是隻有那句&039; shoud go and 39;被高軼牢牢的記住,那時她的文章永遠是在投稿後就再無訊息,年級排名也只徘徊在不痛不癢的地步,祝枝和周明達卻作為競賽的獲獎者被校長點名錶揚。
高一時她對自己暗暗發誓要超過祝枝的想法在這樣的時刻成為壓倒高軼的最後一根稻草,成功的成為她每到深夜還睜著眼睛睡不著覺的理由。
“我好像已經不是我自己了。”在有一天百般掙紮下依舊睡不著覺時,高軼從床上爬起來,在桌邊開啟她許久未動的本子,開始寫字。
“我漸漸開始變成這樣的人,寫文章只是為了想要被發表出來,想要得到認可。因為嫉妒祝枝,所以我在更努力的變成她,卻因為變不成她而感到沮喪。”
不敢將音樂聲調大,因為她害怕被父母聽見。
高軼把手機放在自己的耳邊,聽自己曾在青春期時瘋狂迷戀的人反複唱道:
“ shoud go and ove rsef.”
“那麼我呢?我自己曾經喜歡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