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闌靜,兩人走在街上,農村的冬天是寒冷的,沿路已經沒有路人了,家家戶戶都門窗緊閉。

彼此默契的無言,大手牽著小手,踏進小區大門幽靜的小路,月光透過稀疏的樹枝,分明也是可以看出兩人羞澀心事。

“我上去了。”

胡鳶只是點點頭,心裡有很多話要說,也不急著說出口,他覺得兩人如今的狀態很不對。

轉身上樓的瞬間,這是張鹿活了快三十年來,第一次覺得落寞,分離後就要獨處,多少年了,難道鐵樹也要開花了嗎?

世俗讓自己早已學會圓滑,遇事都不慌張。

對待很多人都可以應對自如,可偏偏遇上他,卻能讓自己失了分寸,這個只有她自己明白。

舊時光已經不在了,歲月千迴百轉,自己應該承認,是回不去從前了。

現在跟當年,像是一條叫做光陰的河,自己應該勇敢的踏過去,走出那一步,不要再如此扭扭捏捏。

往事易老,都讓它化作白月光吧,在已經逝去的生命裡流淌就夠了,照亮今夕跟未來……

那份初心,小女孩兒般的羞澀初心,竟然還能找得回來。

她轉身回頭,直接跑下樓,只要你還在,我就擁抱你!

走出樓門,他還站在樹下抽菸,月光把他的身影拉的很長,確定了,他是心裡的那個人,讓自己有不捨,沒了會感覺到孤獨的人。

“怎麼了?”

只是衝過去,抱著胡鳶,緊緊的抱著。

“我愛上你了。”

我愛上你,我愛你,這對張鹿來說意義非同,上一世在生命消逝的時候,也曾哭訴過,自己還沒來得及談物件,這一世覺得很難泛起漣漪,即使跟胡鳶有過親密接觸了,平日常也未曾太過想念,依舊故我。

而今天明明離得如此的近,明明剛分離,是的,愛上了,那就愛上吧。

拋開世俗的眼光,不再去用成人的思想束縛自己,愛上就愛上吧,重獲新生,應該可以不顧一切的來一次了,即便這是毒藥,即便未來,也許會粉身碎骨。

突然的擁抱,突如其來的告白,胡鳶再也剋制不住了,他懂她的轉身,他懂她的心,她終於明白了,什麼是在一起!

自己無數次的獨自看著她遠去的身影,那種想要上前拉著的抓骨撓心。

每次心裡都在呼喊,回頭吧,我在看著你!只要一回頭,我肯定會上前抱著你,然後就不放開了,而無數次幻想的這一場景發生的時候,他卻說:

“晚了,回家吧,我在,明早過來陪你一起跑步,早點休息吧。”

我們的未來還很長,丫頭,不急!

……………………

第二日早晨6點,胡鳶果然在張鹿家樓下,身穿運動服,似已經做好了熱身運動,從他家出門到這邊,5公里路,自己只花了20分鐘便到了。

他習慣了晚睡,習慣了早起,一天只要保證五個小時的睡眠,便夠了,第二天便會很精神。

兩人,共同在跑了5公里。

陪伴,就是最長情的告白。

休息期間,張鹿從運動包裡,翻出了英語課本兒,沿著湖邊,念著英語,還帶著一本從圖書館借來的名著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給胡鳶看。

兩人背靠著背,在閱讀,胡鳶以前也是一個很愛看書之人,不過已經很多年未曾看書了,因為母親的離開,他的出走,最初的身無分文到後來慢慢可以養活自己。

這一路走得很艱辛,經歷過刀光血影,社會上的爾虞吾詐,內心浮躁,可此刻是寧靜的。

他可以靜下心來下來看一本書,骨子裡本就是安靜話不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