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嬌媽恍然大悟,看著女兒說:“原來,那個女人是故意撞我的,與門外的男人串通好,把我矇住後偷走孩子。”

“對,這輛寶轎車,今天一早就停車那裡了,而且一直停在那裡,沒有動過。這就說明,他們是在等候機會。那個女人從超市裡走出來,看了那輛車子一眼,就往右拐彎先走了。她走了一會兒,你看,那個男的就上前,把一包吃的東西,塞在孩子手裡,然後把他抱進車子,迅速開車往女人走的方向駛去。”

包警官又說:“現在的問題是,這輛寶馬車從前面那個路口開走後,就不見了影子。我們正在讓縣局調看其它路口的探頭,追尋那輛車子的去向。他們精心作了準備,把車牌換上假牌照。”

“啊?”宋玉嬌驚得臉色都變了。

丁一樺看著她說:“宋總,你是什麼時候,把小寶送到這裡來的?”

這個偷孩子的女人也很漂亮,身材也跟宋玉嬌一樣高挑豐滿。她是不是姓丘?丁一樺想,找到小寶,也許就能知道這個女人的姓。

宋玉嬌說:“前天下午下斑的時候,我直接從公司裡,開著車子把小寶送過來的。”

丁一樺對包警官說:“包警官,我懷疑這輛寶馬車,是從她單位門口一路跟蹤到這裡來的。所以,你們可以調看一下有關路口的探頭。如果是,就可以肯定地說,這個孩子是被金家人,也就是宋總的前夫派人抱走的。”

兩名警察一聽,驚喜地說:“這個線索很重要。”

包警官詳細詢問了宋玉嬌開車到這裡來的時間,經過的路口,什麼牌子的車子,與前夫爭奪孩子的情況等等,他們都做了筆錄。

做完筆錄,包警官對他們說:“你們先回去,我們連夜就去調看探頭。明天上午,就把情況告訴你們。”

宋玉嬌懇求對警察說:“如果查下來,確定這輛車子是跟蹤我到這裡來的,就可以肯定,我兒子是金家人抱走的。請你們明天上午,就到金家把我兒子要回來,好嗎?”

包警官說,“先檢視探頭再說,我們可以幫你去到金家問一下,但能不能幫你要回來,這要看金家人的態度。要是他們堅持不給,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只能去法院起訴。”

“起訴?”宋玉嬌叫起來,“離情時,法院把這孩子判給我的,怎麼還要我起訴?”

包警官很敬業,工作很認真,但說到讓他們到金家,幫她要回兒子,他就臉露難色,兩手一攤,表示愛莫能助。

從派出所出來,丁一樺對宋玉嬌說:“快九點鐘了,晚飯還沒吃呢。快去找找,看街上還沒有能吃飯的飯店。”

宋玉嬌媽聽外甥很有可能是金家人抱走的,臉色就好看了一些。她說:“這麼晚了,哪還有飯店吃啊?到我家裡去,我家裡有吃的。”

開著車子回到宋玉嬌媽家裡,他們母女倆就忙著弄飯吃,然後邊吃邊商量這事。

丁一樺說:“現在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金家人不承認抱走孩子,更不會還孩子。還有一種是承認孩子在他們那裡,就是不肯還。”

宋玉嬌呆呆地說:“那怎麼辦啊?”

她媽也愣愣地看著丁一樺,說:“他分析得對,肯定是這兩種情況。這可怎麼辦啊?我們宋家,根本不是金家人的對手,雞蛋哪裡碰得過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