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她的臉陰得要下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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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上姐姐,她氣喘吁吁地說:“這個人已經瘋了。”
“你不要理他。”華曼倩邊走邊說,“反正只有一個星期,他自已說的。他走後,我也不當總裁了,嫁出去,離開華家。”
吉曉雯想到金小飛扶她當總裁的話,就激動地貼上去說:“姐,我讓金小飛幫忙,把批文搞下來。”
華曼倩掉頭看了她一眼,說:“你可以試一下,但不要答應他任何非分要求。”
吉曉雯問:“要是他要些公關費,怎麼辦呢?”
“看他要多少,適當的話,媽不是說了嗎?可以考慮給他。”
華曼倩心想,金小飛能幫忙搞到批文,應該也算是她的功勞,不能算華洪濤的。這樣她的總裁職務就能保住,就不用嫁到外面去,離開華家。至於上門女婿丁一樺,實行不行,就跟他離婚,再招一個好點的上門女婿進來。
可有錢的富少,能做上門女婿嗎?
“等等我。”丁一樺從後面追上來,“你們不要生氣,我都是為你們好,也為華家好。”
姐妹倆一個也不理他,都氣呼呼地只顧走路。
回到家裡,丁一樺怕丈母孃又要罵他,埋頭就往三樓走。
走進三樓臥室,他突然想到一個嚴重的問題:去請小太妹邢小霖吃飯,錢呢?這一陣,他在工地上也化了一些錢,身上只剩下兩千多元錢了。
這個小太妹要求很高,要是再到高檔酒吧去消費,那就要出洋相,還怎麼求她辦事啊?
剛才在華玉剛那裡,他不計後果地立下軍令狀,這是他的軍人作風使然。給自已加壓,背水一戰,才能完成看起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他腦子裡有三個方案:利用小太妹爸爸的關係,打電話向老首長求助,孤身闖關去告狀。這不是開後門,而是排除干擾辦合法依規的正事,應該不難,他才敢立軍令狀的。
但華家人不理解,華曼倩竟然作好跟他離婚,嫁出華家的最壞打算。
“曼倩,給我點錢吧。”丁一樺不敢再叫她老婆,但身上沒錢,只得抹下面子求她,“我要派用場。”
一分錢難到英雄漢啊。
華曼倩的心已冷,臉寒得要掉冰,話就有些不好聽:“你吃我的,住我的,還要什麼錢啊?人家說你是軟飯王,我看還真是軟到家了。”
“不是,那個什麼,曼倩,我要去搞批文,總得有些費用。”丁一樺涎著臉求她。
華曼倩聽他要去搞批文,就問:“你要多少錢?”
“兩萬元。”丁一樺往大里說,怕請小太妹吃飯錢不夠尷尬。
“兩萬元?”已經坐到自已大床上的華曼倩掉頭看他,覺得很意外。在她的心目中,搞這樣的批文,如果要送錢,去公關,沒有一兩百萬元錢,是下不來的。所以她媽媽跟吉曉雯說,讓金小飛幫助,可以出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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