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第一次十一月大審判(7)(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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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與希羽組的人接觸,還是為了當年對吳曉慧同志的單相思找到一個答案。
這次卻是為了見證希羽組研究所的一次重大會議。
只是,整場會議期間聽到的內容讓我感覺到駭人聽聞:希羽組研究所開始向中國科學院發出極其嚴厲的警告。
外人看上去是一隻螞蟻在警告一隻大象不要發瘋,但已經在這裡待了幾個月的我們很清楚,實際上是一支精幹至極的偵察排在警告一個管理著數萬人的黑幫老大管好自己的手下。
——常光福,1983.11.10】
幾乎同一時間,調查團成員得知,夏希羽和沈涵曦做出了一個讓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決定:從這天下午起,夏希羽決定把來自浦江交大的十名學生代表和十名教師代表都放進會場,允許他們與會旁聽。
不僅如此,夏希羽甚至還請崔欣欣聯絡德濟大學、復旦大學、浦江外院、浦江鐵道學院分別派出三名老師和三名學生來旁聽會議。
最終,包括復旦大學的蘇步青、謝希德,以及去年來到過研究所的常光福在五名旁聽者到達希羽組研究所後,他們被同樣獲得旁聽資格的崔欣欣帶著走進會場。
在上述五人以最後一批到訪者的身份進入會場後,馮琪諾在整層樓的走廊裡搖響了手搖鈴,並將它帶到項天微面前,會議的第一天下午場於下午兩點一刻正式開始。
“叮鈴鈴——”
項天微見所有應到場的與會人員全部到場之後,開始繼續主持全體代表會議:“第六個議程,關於希羽組研究所成員在中國境內外的出行政策。根據既定順序,請夏希羽首先上臺進行陳述。”
隨後,在場所有人聽著夏希羽描述了他數次離開浦江前往其他地方期間的各種見聞,期間還不乏引經據典。
用一分半鐘完成陳述後,夏希羽迅速做了結尾:“所以,綜合國內外的交通訊息後,我提議:我們應當確立一項特殊制度。”
“我希望研究所內能就這樣一條意見進行討論:‘為了讓所有希羽組研究所的正式人員都能增長見聞,確保在看待問題時更加理智,在對外單位進行學術交流時不至於發生常識性的錯誤,研究所應當確保任何正式成員在正常入職工作的兩到四年內,儘量確保至少一次前往兩個不同語言或文化區的外國,或者是一次性前往國內的四個不同省份進行至少半個月的強制旅遊,並負擔其一切合理消費。’”
“由於這樣的旅行並非只是為了滿足娛樂和消費需要的帶薪旅行假期,而是一種延時進行的常識教育。因而行程中必然包括一定時間的生活,以及在當地社群與企業的基層走訪和簡單調查。”
“綜上,我對此意見給出的修正意見之一是:外籍人員的旅行行程應當以中國境內為主,中國籍人員的情況則反之——即以外國旅行為主。”
“至於開始時間,我希望這個政策能從1984年的3月開始落實。我確信:我們研究所在進行了前項議程中所述的對外貸款之後,仍舊有這樣的人力和財力完成這項工作。”
完成以上陳述之後,夏希羽再次回到自己的座位,等待著其他人上臺發言。
整個會場內部進行了十分鐘的自由分組討論之後,夏希羽的提議被完全接受,並確定於完成對1983年的審計之後的1984年4月正式實行。
“第七項議程的來歷有些久遠。夏希羽曾在1981年的下半年,為了希羽組研究所的發展,以個人身份與英國的arup公司達成了三項協議。”
“目前為止,唯一一項沒有完成的還是‘確定在1983年底前由arup公司、香江的微羽集團、希羽組研究所合資,在浦江共同開設一家中外合資的工程諮詢公司,並作為希羽組研究所的實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