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這種低階的事情,我從沒考慮過。一來煢孑資源豐富,人口稀少,根本不需要貨幣;二來,以前到了大陸,去哪裡都有人們搶著招待我,根本不存在錢不夠用的問題。

阿曇指了指不遠處的一處戲臺,“喏,那裡就是個賺錢的好地方。爻君,拜託了,現在我沒辦法合法工作,而我身上又沒有中央帝國的貨幣,要是不想辦法賺錢,我很快就會餓死在這繁華的市區。”

我作為男人,這時候出去賺錢也是理所應當吧。“行,第一次就給你了。”

阿曇驚:“什麼!?”

我說:“第一次賺錢,你想到哪兒去了。說吧,有什麼賺錢的法子?”

阿曇說:“剛才逛街時我已經觀察過了,街邊到處都貼著那個劇團的演員畫像。現在最受歡迎的戲劇叫做‘神之殤’,場場爆滿,演員只要上臺演出幾場就能賺很多錢。”

想到自己要穿那愚蠢的戲服在臺上當戲子,我就産生了生理性厭惡。“不行,我根本不會演戲。”

阿曇拍了拍我的肩膀,“沒關系,你不需要會演戲。”

“騙鬼啊,就算過了一百年,我也不信當戲子不需要會演戲這種白痴言論。”

“是真的。現在的戲子只要外貌好看,會不會演戲都能賺得滿盤。爻君,你就去演三天,狠狠撈一筆,然後三天後我們就開溜。相信以爻君的能力,不可能連個小劇團都逃不出去吧?”

我冷哼一聲,“笑話!我想離開的話,沒人攔得住。”

阿曇露出一絲得逞的笑容,“那好,爻君,我覺得有個角色非你莫屬。”

“什麼角色?”

“你老鄉,萬神使徒。”

我差點一口老血噴到她臉上,“呵呵,萬神使徒呀,我以前倒是在煢孑見過他,我和他一點也不像。”

“那是當然。傳說中‘萬神使徒’冷傲霸道,不可一世。你的性格當然和他相差千裡。”阿曇說,“不過,他是煢孑第一美男子,爻君你也不賴,長得好看的人大多相似,反正觀眾也不會知道真實的你是什麼樣子的,外表有說服力就夠了啊。”

我:“……我去。”

阿曇把我推了過去,“你去吧。”

我穿著白色便服前去應徵演員。阿曇倒是預測得十分準確,當戲子的門檻真的不高,那劇團團長一見到我便笑成了一朵花,立刻邀請我參與“神之殤”的排練。我將“本色”出演“萬神使徒”巴卡·亞蘭101nove.a airand)。很顯然,人們並不知道我的真名,反而把我的中間名當做了名字。煢孑人的名字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名字·氏族姓名·家族名稱。瓦西裡奧斯vasiios)只有我的家人和少數好友才會使用,人們大多以我的職稱“萬神使徒”來稱呼我,這也難怪過了一百年,人們對我的姓名産生了誤解。

“神之殤”是一部典型的四幕悲劇,以天神一族的巴卡·亞蘭和人皇霍布斯三世為主角。我翻開了第一幕,饒有興致地看了下去。少年時的奧古斯都·霍布斯是個爹不疼娘不愛的皇子,受到皇宮裡各種叔叔、嬸嬸、兄弟姐妹、甚至還有來自侍女的欺淩……天選之子霍布斯在一個月圓之夜在皇宮的陽臺上看到了從天而降的萬神使徒,兩個少年一見如故,從此開始了皇子逆襲之路。

凡人總是愛看這種逆襲的橋段,同樣的套路也換在無數角色身上,永遠也套不爛。但凡是大人物,作家一定會苦心積慮為其安排苦情戲碼,為了煽情毫不考慮其邏輯性。你想,奧古斯都出身高貴、自幼出類拔萃,他身邊的人幹嘛不好好抱緊大腿,反而要欺負他呢?這不和自己過不去嗎?還有劇裡面的我,怕不是個傻子,作為一個吃得好睡得香的天神,專挑半夜屁顛屁顛地飛到皇宮,原因竟然是為了參與凡人無聊的政鬥!簡直不可理喻!

我耐著性子看了第二幕、第三幕,隱約從其中嗅到了一絲戀愛的酸臭味。劇本每一頁上都槽點密集,導致我的內心漸漸麻木。我本以為自己已經足夠淡定,直到我看到了最後一幕……

劇團團長為我講解最後一幕:“最後,在理想和愛情……啊不,友情,不可調和的現狀下,我們英明的王選擇了大義,而萬神使徒決定以死來成全基友……啊不,摯友。萬神使徒柔軟地倒在了王的懷中。接下來的一幕戲是‘王的獨白’,霍布斯會在萬神使徒頭上放上一朵玫瑰,然後吟誦一段詩歌,迎來全劇的最高潮:風信子花適合頭發金黃的男孩,水仙花適合黑頭發的少年,而玫瑰適合每一個人,因為他自己曾經就是個男孩。玫瑰是春天的頭發,地球的光明,愛情的火炬。[1]”

我嘴角瘋狂地抽搐:“團長,剛才你一不小心說出口的詞已經暴露了這部戲的本質呢。這樣惡搞已經死去的人,你們真的沒有罪惡感嗎……”

團長義正言辭:“這是惡搞嗎?這是藝術創作!更何況史料記載霍布斯三世與萬神使徒曾多次見面,說不定他們兩人之間真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像劇本裡面這種‘不可告人的秘密’,妥妥的沒有。”我以神格、人格、鬼格擔保。

團長以為我在找茬,“那你到底演不演?薪酬會在每一場演出後按照門票費結算哦。”

聽到薪酬,我眼前一亮,“演!絕對演!毫無怨言、聲情並茂、完全投入地演!”

只要有錢賺,節操皆可拋。

[1] 引用古希臘作家菲洛斯特拉託斯的《致少年》

作者有話要說: 中央帝國的原型是古代歐洲羅馬+希臘)...崇尚性開放,“少年之愛”是許多藝術作品的主題

爻君:扮演自己,演技成了最大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