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晚上,張幸又回到了百年前,而接下來的一個月裡,他見了自己的一些朋友,同時,他也將自己的經歷寫下:“我經歷之玄妙,讓人歎為觀止,遂作文,留於後人。”

他期待了一個月,終於又來到了現代。

這天一大早,他換下病號服,穿了別人送給他的一件白『色』的t恤,一條大爺們愛穿的沙灘褲,然後帶著自己剛來時穿的長袍,離開了精神病院。

之前一直覺得穿『露』胳膊『露』腿的衣服太不像樣的張幸張老大爺,現在覺得這衣服當真涼快舒服!

離開精神病院的大門,張幸有些茫然,有些擔心,但更多的,卻是期待。

雖然他在這個世界上什麼都沒有,但他並不害怕。

畢竟有事可以找警察。

他走啊走,一路見到了很多人,很多東西,這天中午,他來到了繁華的市中心。

這裡有各種各樣的店鋪,人們買東西都不付錢——他們的手上都帶著一隻上面會顯示編碼的手錶,讓人用機器一掃,錢就付出去了。

當然,他手上的錢也能花,他用精神病院的醫生給他的錢,買了食物。

下午,他看到有個十五六歲的少年穿著破破爛爛的褲子,在街邊彈琴,用帽子跟人乞討。

他就上去,問這個少年有手有腳,為什麼不去工作,要在這裡的乞討。

那個少年無語地看著張幸:“大叔,我這是在追求夢想!”

追求夢想?張幸愣了。

“而且我還在讀書好不好!我這個年紀怎麼可能去工作,誰會僱傭童工啊!”那少年又道:“今天是週末,我才有空出來當流浪藝人的!”

原來,人家的夢想是成為一個流浪藝人,破洞的褲子是時髦……

原來,這樣個子跟他一樣高的少年,是不能去工作的,是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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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幸目瞪口呆。

書店的老闆看到這裡,卻輕笑出聲,笑著笑著,又哭了。

他曾經有個兒子,那年也是十五六歲,這孩子總覺得天大地大自己最大,還有很多想法,喜歡偷溜出去看戲。

最後……這孩子遮蔽的關鍵字。

他都不知道這孩子是被誰殺死的。

自己的兒子,如果也能生活在那樣一個年代,過得那麼肆意就好了。

書店老闆擦掉眼淚,接著往下看去。

那個少年買了油炸的雞肉給張幸吃,抱怨父母平常不給他吃這樣的垃圾食品。

這樣好吃的東西,竟然成了垃圾食品?

外面的世界,精神病院是完全不一樣的。

那個孩子回家去了,張幸卻還在街上游逛,他學著那個少年,用從文具店買來的筆墨在路邊賣藝賺錢,然後買垃圾食品吃。

天不知不覺黑了,路上的人不減反增,很多男男女女手牽著手在街邊閒逛。

這裡的女人都很開心,她們有些塗了口紅有些沒塗,但都很自信,一看就知道她們過得很好。

這裡的孩子都很受寵愛,年紀小的被父母抱著牽著,年紀大的,還有一群群結伴逛街的。

他甚至還跟著人流,進了一家非常大非常大的商店,這裡賣什麼的都有,從蔬菜水果到各種零食,從各種零食到各種玩具,從鍋碗瓢盆到衣服被褥……

整個夜晚,這個城市都燈火通明,而他也一直捨不得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