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實驗——以愛為名(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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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哪怕金羽行在李始心中不靠譜,他也不敢將訊息漏報——他不是做決定的人,少爺才是。
這刻聽了李始的話,何歡也開始糾結。
“我進山前,曾被水蓮那賤人下過套,她找人拿著一件真貨一件假貨來矇騙我,如果我雙眼當時還瞎,肯定要上當。這件事讓我明白了,越是騙人的把戲,誘餌越誘人,那金羽行敢以明顯高於市場價的價格誘惑咱們,恐怕早想好了如何下餌。”
李始皺眉,“少爺所言極是,要不咱們不理會他家,等去了府城後,直接找水鳥商盟交易就行。”
何歡卻搖搖頭,“我只是說他們在下餌,沒說不去咬鉤啊。”
“啊?”李始懵圈了。
何歡冷哼一聲,“這次去通莒山脈待了三個多月,我收穫最大的不是獵殺兇獸,而是去臺峙谷。具體到谷內而論,又以那個廢棄礦洞中收穫最多,其次是斬殺六名修者的收穫,最後才輪到開店賺的。”
李始一愣,“少爺是想說,富貴險中求?”
何歡笑了,“我想說,既然有人想打咱們算盤,咱們未必不能打他們的注意。都是混修行圈的,若是輕易被大雁啄了眼,我實在愧對苦修這麼多年的血性。呵呵,當日我敢斬殺那囂張的秋麻子,從他手中獲得價值過萬的流螢刀,如今也一樣水來土掩,決不會畏手畏腳。”
他這話說的大氣凜然,直讓李始感覺心頭顫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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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始有點摸不著頭腦,那金羽行敢在府內立足,能沒有幾分底氣?咱一老一少,怎麼跟人家抗衡?
少爺一向是個“謀定後動,城府頗深,猥瑣發育”的傢伙,怎麼現在看起來像吃錯藥一般,突然變得衝動自大?
而且那把流螢刀,你當時可只給人秋麻子折算一千靈石的......
當然,少爺可能自有計劃,他也不便辯駁,只能暗自腹誹吐槽。
......
......
既然有人下了重餌,何歡不介意咬上幾口。
誰是獵人,誰是狐狸,誰說的準呢?
其實,他此刻作出這番有違“合理”的決定,很大原因是與葉傾城後山“私會”相關。
如果他不準備與葉傾城斷絕關係,未來要面對的情勢,豈止是比金羽行之行險惡百倍?
按格物族的話說,這是一場實驗——以愛為名。
當然,這些名詞都是歐格斯日誌中記載的亂七八糟的東西,他不懂具體意思,但並不妨礙他美化自己的這次行動。
年後,他即將十八歲,正是少年懷春的年紀......
兩天後,何歡帶著李始趕到了府城。
他讓李始聯絡了金羽行掌櫃,並讓李始故意抬高賣價,直接喊到一百萬。雙方討價半天,最終談好九十五萬成交。
如此看來,金羽行根本沒有老實交易的意願,也只有心生異心,才會接受這遠高於市場價的報價。
按約定,十天後雙方正式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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