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暮青被叫家長了, 不是因為成績優秀不是因為表現出色,而是因為打人, 譚母接到電話時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以前每次開家長會她都是別的家長羨慕的物件,這一次……好吧, 其實也不難理解, 孩子們打打鬧鬧很常見, 而譚家的孩子從小習武, 就算家裡一直三令五申不許打架,小孩子的自控能力和大人總是不能比,鬧出火氣後直接動了手也是有的,只是沒想到出手會這麼重。

急匆匆和單位請了架, 又通知了譚父,譚母先一步趕到了學校。

被打孩子的家長還在教導處鬧著, 揚言要重金賠償還要重罰打人的學生,要是不按他們的要求來,他們就往上頭告。

教導處主任敲敲桌子:“諸位先別哭鬧, 眼淚和音量高解決不了問題。我已經通知了這孩子的家長,你們先冷靜一下。”

“冷靜個屁, 你家孩子被打成這樣還能冷靜啊,那小子必須嚴懲,我看開除都不為過, 還有醫藥費精神損失費,一分不能少!”

“對,你要是解決不了我們就找校長, 校長還解決不了就再往上找!”

譚暮青的班主任拉著譚暮青的手坐一邊細聲詢問:“老師相信你是個好孩子,這次的事情你能不能解釋一下?”

譚暮青花5秒鐘將整件事情回顧了一遍,然後用更短的時間說完:“他們在廁所裡欺負人,我看見了,就阻止了他們。”

這解釋太含糊,班主任繼續問:“他們在欺負誰,能叫來給你作證嗎?”

“不認識。”

辦公室外,一個人影躲躲閃閃,最後下定決心去敲門。

教導主任走過去:“同學,你有什麼事?”

“我,我是給那個,那個同學作證的。昨天他是因為我才打那幾個人的。”今天上學他就偷偷注意著那幾個的動靜,發現他們沒來上課,反倒是家長怒氣沖沖地來了,他就知道譚暮青肯定會暴露。左思右想,心裡不安。自己懦弱被欺負也就算了,還懦弱到給幫助自己的人作證也不敢,他還有什麼用。

這位同學將事情的前因後果一一說了,他的證詞讓老師們對譚暮青的意見小了些,見義勇為是好事,但是出手過重總還是不對。

那些學生的家長卻仗著廁所裡沒監控錄影,梗著脖子不承認:“你說什麼就什麼啊,說我們孩子打你,我們這邊有醫院的診斷證明,你有嗎?”

譚母到得時間巧,正好聽到了這一段,知道事情不是兒子挑起的她就放心了,走進屋:“你們有傷勢的診斷證明,那你們有我兒子的打人證明嗎?老師你們說說,無緣無故的,我兒子為什麼會去打幾個比他大那麼多的孩子。”不承認好啊,你們不承認,我們也可以不承認。你們孩子欺負的人那麼多,說不定是被別人報複打的呢。

老師們一致點頭。大家都是有判斷力的,這件事情誰是誰非一下就想清楚了。

對方家長還在叫囂:“別扯這些有的沒的,打人的事你兒子自己都承認了,你當家長的就說怎麼賠吧。”

“就是,小小年紀下手這麼狠,不教不行,以後出了社會還不知道霸道成什麼樣。”

“放心,不會像諸位的兒子那樣。”譚母掃他們一眼,“事情的前因後果是什麼大家都清楚,該給的交代會給,但請諸位記得,你們的孩子在這次的事情中並非全無責任。”

一襲話說得不卑不亢。

譚父此時也趕到了,三言兩語瞭解完事情經過,廢話不多說,“啪”一聲將一本厚厚的《民法大全》放在了教導主任的辦公桌上:“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咱們照著法律來。”

這一出別說是幾個混混家長,就是老師們也嚇了一跳,一出手就是這玩意,這位是什麼人啊?

教導主任眼皮跳了跳:“不過是學生間的小糾紛,不用這麼嚴重吧。”鬧大了不管如何,對學校的聲譽都沒好處。

譚父義正言辭:“我們家不幹欺負人的事,既然我兒子打了人,咱就按程式來。”語氣裡,特意給“欺負人”和“按程式”加了重音。

他的話攤開來,誰也說不出錯,事情最後以和解收場。譚家出了醫療費,譚暮青因為是幫助同學出手,處罰免了,但由於出手過重,功過相抵,見義勇為的獎勵也免了。

班主任老師怕譚暮青有情緒,安慰他:“你是個好孩子,但打人是不對的,你要記住這次的教訓。”又勸著譚父譚母,“回家不要過於責備孩子,他的出發點是好的。”這兩位看起來是明事理的人,應該不會回去揍孩子吧,畢竟醫藥費不少錢呢。

回家後的譚暮青沒捱揍,不過譚父罰他蹲馬步:“精力那麼足,練武場上消耗去啊,幾個小混混,值得你花那麼大力氣打?”

譚母無語:“你還讓他練,越練越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