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曹軍如約而至,黃中磊便從椅子上站起來,主動跟曹軍握手:“曹先生,好久不見!你變得越來越帥的!”

曹軍笑著回道:“黃總,你過獎了,在你面前,我可不敢自稱帥哥。”

一番寒暄客套過後,黃中磊拿出一份合同,讓曹軍過目。

其實曹軍遲遲沒跟華怡簽約,主要還是經紀分成的問題,畢竟不是籤個一年兩年的短約,自然要慎重一些。

一般藝人和經紀公司簽約時,會有一個大致粗略的經紀合同,明確雙方職責,以及大致的分成比例。

但當經紀公司為演員接拍到一部電影、一個電視劇或一個商業廣告時,分成比例還將視具體情況而定,雙方作最後確認。

經紀公司與藝人有二八分成的,也有三七分成的,甚至有五五對分的。

因為經紀公司要對一個新人進行包裝,宣傳和培訓,這一切都必須投入大量資金,而當藝人推出市場後受歡迎,才開始有回報。

所以有些公司關於利益分配的規定,也是分階段性的,第一年至第三年“六四開,第四年起為“五五開”,第七至八年為“三七開”,藝人分到的利潤,會隨著他們的知名度提高,而有所上升。

除此之外,內地經紀公司一般和藝人簽約3至6年時間,一些一線明星的簽約年限可以自由些,看雙方商議情況而定。

值得一提的是,華怡兄弟公司和藝人簽約平均合約3年,英皇公司是10年,海潤公司是8年,其他影視公司一般為5年。

在曹軍看來,“至少五年”這個時間段,對於演藝圈新人來說,是比較合理的。

因為一般三年才是一個新人發展的黃金時代,而到了第五年,經紀公司一般才剛收回成本,或者有少量回報。

不過,曹軍並不是歌壇新人,也不是籍籍無名的影視新人,他不僅是當紅歌手,還是《神鵰俠侶》的男主角。

所以,曹軍一直堅持,就算是跟華怡簽約,也要拿8比2的收入分成,他佔8成,華怡佔2成。

黃中磊不同意,他覺得曹軍要求太過份了,華怡無論怎麼說,也是內地實力最強,名氣最大的影視公司,7比3的利潤分成比較合理。

眼看僵持不下,曹軍心裡又想加入華怡,因為只有加入華怡,才有機會認購華怡的原始股,不得不忍痛退一步。

其實曹軍心裡也很清楚,如果單靠拍戲,他能賺的片酬十分有限,分成是8比2,還是7比3,和華怡的原始股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事實上,黃中磊的想法,也和曹軍差不多,他跟他哥黃中軍,都想著把華怡做上市,到時候靠股份賺大錢,片酬啥的都是小費。

華怡要想上市,黃中雷自然需要章辦法,多招攬當紅明星、歌手、導演、金牌製片人,將華怡這個盤子做大做上。

還有一個就是,黃晶花帶著一群華怡藝人出走橙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華怡的上市計劃。

而異軍突起的曹軍,就是華怡上市的版圖之一,黃中磊對曹軍是志在必得,是無論如何都要拿下的。

思索片刻後,曹軍突然眼前一亮,對黃中磊說:“黃總,要不這樣,你讓我演《楚留香傳奇》這部戲的男主角楚留香,我就答應七三分成。”

黃中磊看到曹軍鬆口,忙問:“你說的這部《楚留香傳奇》,是哪家公司投資的作品?”

曹軍回道:“強視影業!”

聽到曹軍的回答,黃中磊笑了笑,說:“我知道了,他們的總裁是遊健名對吧?這傢伙我認識!我們華怡跟他的強視影業,之前也合作過幾部戲。”

曹軍也沒覺得意外,因為內地影視公司,最有名的就是華怡兄弟,很多影視公司都跟華怡合作過。

不等曹軍回答,黃中磊接著又道:“這樣吧曹先生,你要是願意跟我們華怡七三分成,我可以幫你想辦法,幫你拿下《楚留香傳奇》的男一號!”

曹軍點了點頭:“沒問題,如果黃總能幫我拿下《楚留香》的男一號,我願意接受7比3的分成合同!”

聽到曹軍這番話,黃中磊激動得站起來,微笑著,跟曹軍握了握手:“曹先生,我們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ps.第4更奉上,很多老鐵問我,為什麼不5章一起更,這樣大家看得都爽,其實我也想,但是沒有存稿,今天是臨時上架的,我以為下週才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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