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鎮殺雷雲行者(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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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奇,上古四凶之一。
白帝少昊的後代,同時也是程載遊的第二隻締約之物,但因兇性難以駕馭,故程載遊總要分出很大精力將其壓制。
據《山海經슷海內北經》記載:
窮奇狀如虎,有翼,食人從首始,所食被髮,在蜪犬北。
大意為窮奇在蜪犬以北,長得像老虎,生有翅膀,食人從頭開始,被吃的人披頭撒發。
窮奇對程載游來說,是一場機遇,也是一場磨難。
蕩川之亂時,程載遊率其餘幾位半神境隊長執行任務,結果卻和兩名神侍一脈的神境至強遭遇,苦戰數日,最終將兩名神境全部斬首。
可同樣一來,程載遊也是重傷瀕死,氣若游絲。
由於戰鬥爆發於川地群山之中,因此不尋歸路,其同僚大多戰死,為數不多存活者,亦在迷惘之際不治身亡。
正當程載遊彌留之際,卻誤打誤撞的走進一處洞天之中。
洞天乃鎮壓窮奇之地,據說明末時期,窮奇出世,荼毒百姓,有絕世大賢悲天憫人,出手將其鎮壓於此。
此時窮奇實力正處於低谷,再加上程載遊別無選擇,便打算破釜沉舟,破而後立,直接將窮奇收為了締約之物!
二者可謂是可取所需。
窮奇需要程載遊將它帶離此地,而程載遊則需要窮奇強行幫助自己續命,以靈力吊住自己的最後一口氣兒,從這十萬大山中逃脫出去。
但窮奇本就是不忠不信之妖物,又怎會任人擺佈?
無非是打算程載遊助它脫困,等實力恢復些許,再毀掉契約,逍遙天地。
締約者一旦被剝離締約之物,二者皆不可活,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可規矩大多都是因人而異的,窮奇身為上古四大凶獸,又怎會畏懼區區契約?
程載遊當時已然是強弩之末,但多年來養成的性子讓他的警惕性異於常人。
因此在簽訂契約的時候,他略施小計,在上面動了些手腳。@精華\/書閣*首發更新~~
這是猙教給他的。
猙在跟隨燭龍的時候,學到了很多有用的東西,控火之法,神打,還有就是這可以操控妖物的奴印。
奴印之作用不必多說,燭龍傳下來的東西,又能差到哪兒去?
所以這窮奇自然是沒發現端倪,欣然答應了與程載遊合作。
可等到簽訂契約之後,窮奇才察覺到了不對勁兒的地方,那就是這契約實在是太牢固了!
哪怕它強行衝破,也只能落個身死的下場!
驚怒之下,也只得老老實實的履行約定,將程載遊救了回去。
程載遊此舉,救了自己的命,但也搭進去了自己的前途。
窮奇兇性不滅,哪怕是被束縛,也絕不任人驅使,它無時無刻不在謀劃著反噬程載遊,然後泯滅程載遊的靈魂,自己取而代之。
打個比方,程載遊的身體就像是一個囚籠,將窮奇囚禁在體內,而他的靈魂,就相當於開啟囚籠的鑰匙。
而這奴印的作用就相當於一個炸彈,只要是囚籠開啟,不管是什麼原因,這囚籠連同裡面的妖物都會強制性毀滅,哪怕是神境也無法避免!
所以窮奇便打算直接反噬,等自己的靈魂鳩佔鵲巢以後,這個囚籠也就沒了存在的意義。
正因為這樣,程載遊之修為不僅無法更進一步,反而還因為需要壓制窮奇而跌境。
像這種型別的契約,哪怕林南枝也無法解決,唯一的辦法就是程載遊徹底駕馭窮奇,亦或者是死後窮奇跟著一塊完蛋。
妖物之所以選擇與人締結契約,大體上分三種情況:
一,強大的妖物選擇天賦絕倫之人,連帶著自己也可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而且像這種妖物,往往都有獨特的手段,哪怕締約者死亡,它們頂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