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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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開高爽轉發的圖片,這是一條來自“平安華夏”的官方情況通報。
通報內容很簡答。
“針對熱心群眾舉報,某著名導演、藝考機構人員陳某某涉嫌非違法犯罪的情況,我部經進一步調查取證,已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男,51歲),犯罪嫌疑人劉某(女,46歲)依法刑事拘留,桉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原本氣勢洶洶的討論人群,在看到這份通報之後還繼續叫囂蹦躂的只剩下小貓兩三隻。
大部分人都閉嘴了!
實在是這份短短的通報裡透漏出來的訊息過於詭異了。
熱心群眾舉報這個好理解。
高爽敢在第一時間放出這個通報,就沒打算在這件事上藏著掖著。
這也和網友們最初的想法一樣。
高爽還真的是“小肚雞腸”的把罵他的人給弄進去了!
現在網上帶頭髮聲攻訐高爽的是誰?
通報裡陳某某加上著名導演、藝考機構人員這樣的多重身份鎖定,差不多已經明白的告訴了所有人,這次被撂進去的應該是陳啟安無疑!
至於那個四十六歲的劉某,雖然並沒有詳細說明身份資訊,可大多數人也能猜到,應該是陳啟安的老婆無疑。
看到這裡,法律意識比較澹泊的就已經開始跳腳了!
高爽這一波做的屬實有些過分!
不但將正主個送進去了,居然連人家家人都不放過。
這是把人往死里弄啊!
不過稍微懂點法的都在通告隨後的措詞中發現了端倪。
刑拘!
這個詞可不是能隨便用的。
一般看到明星pc、xd塌房的通告時,官方通告中對於限制自由的描述大多都是行拘。
行拘和刑拘一字之差,就連讀音都沒什麼兩樣,但是代表的意義卻是完全不同的!
所謂的行拘是指“行政拘留”,涉事的範圍一般是圈定在治安管理處罰的管轄職權內的。
如果沒有再查出什麼其他問題的話,頂天了就是關個十天以內,多項治安問題合併處罰最長一般也不會超過二十天。
如果高爽是因為陳啟安在網路上詆譭他,或者汙衊他憤而舉報,夠上個行政拘留都勉強。
能讓陳啟安跟他老婆在裡面關個三五天,那都算是高爽權勢滔天!
而這份通報中,用的卻是“刑拘”。
刑拘,顧名思義便是“刑事拘留”!
在通報中能用出這個詞來,那說明已經初步確定了這人是涉嫌刑事犯罪的。
平安華夏的官微,甚至還在通報的稱謂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的字樣。
那就更說明舉報的事件並不單純!
官方通告對於這方面的遣詞用句一向非常謹慎,絕不可能在這種關鍵問題上犯什麼低階錯誤。
那就是說,陳啟安這次是真的犯了大事了?
“高爽飄了啊!罵兩句就把人兩口子送局子裡去?還特麼曲皇呢,我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