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不能算是夫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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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笑著摟過她的肩膀,“好,以後要是遇到什麼事,我一定第一時間找你幫忙。”
“沒問題。”
在關文文看來,為了朋友兩肋插刀是很正常的事,再說從小到大,她就沒有怕過誰。
為了儘早把戶口從林家遷出來,林芝和聶樹軍先回了一趟獅頭村,打算去村委會開一下結婚證明。
只有證明她和聶樹軍是夫妻關係,林芝才能把戶口遷到聶家。
獅頭村的村委會設在祠堂,林芝想趕在上午把證明開好,所以一早地就到了。
接待他們的人是村委會的馬委員,也是馬秋蓮的大伯馬濤。
因為之前聶樹軍來找他問過這件事,所以看到兩人之後,他頓時就明白了對方的來意,“你們的身份證,照片,還有一些相關的材料都備齊了吧?”
聶樹軍嗯了一聲,把準備好的檔案遞給馬濤。
還好林芝的身份證辦得比較早,不用再回林家拿戶口本,就是還沒滿二十週歲,要不直接去民政局領證還要快一些。
幸運的是現在還承認事實婚姻,只要兩口子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到村委會開具婚姻證明。
馬濤讓他們先坐下,自己則是檢查起聶樹軍帶來的材料,“你們怎麼突然想到要開結婚證明?現在的年輕人不都是直接去城裡辦證了嗎?”
他的話剛說完,院子裡就闖進來一個人,“等一下,他們不能算夫妻!”
聶樹軍和林芝轉過身,就看到馬秋蓮跑了進來,蠻橫地擋在兩人面前,“大伯,他們兩個是不是來開結婚證明的?”
對於馬秋蓮和聶樹軍的事,馬濤也有所耳聞,他忙給對方使了個眼色,“不要胡鬧,有什麼事咱們回頭再說。”
馬秋蓮不依不饒,“可他們兩又不是自願結婚的,也沒有住在一起,怎麼算夫妻?”
“……”
前兩天馬濤不小心在馬秋蓮面前說漏了嘴,當時她就問了幾個問題,馬濤以為對方只是好奇,沒想到原來在這兒等著,他冷下臉,“秋蓮,不要胡說八道。”
“我沒有胡說。”馬秋蓮急紅了雙眼,“大伯,你是知道的,聶樹軍娶林芝進門的時候,壓根不省人事,而且娶的媳婦也被換了,這能叫自願結婚嗎?他們都沒在一起住幾天!”
正如馬秋蓮所說,聶樹軍和林芝雖然名義上是夫妻,但其實並沒有在一起生活過多少日子,後來林芝還搬去城裡住了,這一切大家都是看在眼裡的。
住在這附近的村民,聽到動靜也跑過來圍觀,紛紛表示馬秋蓮說的有一定的道理。
“俺活這麼大,頭一回見這樣不著家的媳婦,擱俺家,俺早給打出去了。”
“可不是,也不知道聶家的人在想什麼。”
“人樂意就行,你管那麼多幹什麼。”
“得虧俺家媳婦不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