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歇就到了下午,林芝打算把前幾天剩下的拖把拿去賣了。

她看林歡吃飯的時候都在打哈欠,只好一個人扛著拖把出門,結果剛把東西擺上,還沒開始賣呢,林芝就看到一個大媽帶著個穿制服的男人走了過來。

“警察同志,就是她。”那大媽指著林芝,面色憤憤。

林芝不明所以地看著面前的兩人,正覺得在哪見過這個大媽,那個警察就拿出一根拖把,“這個是不是你賣的?”

林芝做的東西她一眼就能認出來,“是我賣給她的。”

這時候,林芝也記起來,這個大媽正是前幾天來買過拖把的人……難道是拖把出了什麼問題?

還沒等林芝問清楚,那大媽已經拿過一根新的拖把,送到警察面前,“警察同志,你看這個布料,就是我們服裝廠的,她肯定是從廠裡偷的!”

警察二話不說將林芝按住,“跟我們走一趟吧!”

到了派出所,林芝才知道,原來這個大媽是製衣廠的員工,名字叫肖明珠,那天她買拖把的時候,就覺得這上頭的布料很眼熟,回去一比對才發現,這就是他們服裝廠的布料。

正好最近廠裡丟過幾次布料,所以肖明珠就認為,林芝肯定是透過工廠的某個人把這些料子拿到手,然後又做成拖把來換錢。

為了抓到這個小偷,肖明珠這幾天一直在附近蹲林芝,看到她來了之後,馬上就去喊警察了。

林芝也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當做小偷看待。

“憑什麼說這些就是你們廠的料子?”林芝得先確認這個大媽是不是那家服裝廠的人。

“這種料子整個旭洋市就我們工廠有,你就說是不是從玫瑰服裝廠拿的料子?”

“……”

還真是。

不過林芝可沒有偷,“就算是你們廠的料子,你也不能一口咬定我是偷的。”

“這些布料價格都不便宜,要不是偷來的,誰會用來做墩布?”

肖明珠的猜測也不無道理。

眼看兩人誰也不讓誰,警察敲了敲桌子,威懾林芝,“老實交代,布料是從哪來的?”

林芝:“垃圾堆裡撿的。”

這個理由顯然沒辦法說服肖明珠,“你說撿的就是撿的?哪裡的垃圾堆能撿到這樣的料子,你跟我說,我也撿去。”

“就是你們製衣廠旁邊,不信的話可以找你們廠的門衛過來,我去過好幾次,他指定認識我。”

然而林芝都把話說得那麼清楚了,肖明珠還是不肯善罷甘休,最後警察只能先把兩人隔開來,再聯絡製衣廠的負責人過來,順便把門衛也叫了過來。

經過門衛的指認,林芝的話很快就被證實,而得知這場烏龍之後,工廠的負責人也表示想見林芝一面。

見就見,就算對方真要責怪她,林芝也沒什麼好怕的,她之前就已經確認過那是服裝廠不要的東西,他們如果改口就是耍賴。

很快一個三十來歲的女人走了進來,她剪著短髮,臉若銀盤,一雙丹鳳眼明亮倔強,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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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了些年紀,卻是風韻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