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拿她當媳婦(第2/2頁)
章節報錯
“不是讓你等我嗎?”聶樹軍看她又一個人瞎逞能,眉眼間不禁多了幾分急躁。
“你剪頭髮了?”林芝愣愣地盯著他的臉,沒想到換了個髮型,變化這麼大。
“頭髮太長,幹活不方便。”
聶樹軍在床上躺了兩個月,劉海都到眉毛了,看起來也有些陰鬱,現在理了個寸頭,露出英挺的眉弓,整個人也更加精神了。
怪不得人家說,寸頭是檢驗帥哥的標準之一。
重新坐上腳踏車,林芝以為他們這就要回去了,結果就看到聶樹軍載著她來到了一條熱鬧的街道,兩邊都是各種各樣的店鋪,聶樹軍的車速也漸漸慢了下來。
最後,他把車子停在一家鞋店面前。
聶樹軍將腳踏車停好,單手把人抱下來,然後找了個地方讓林芝坐下,“我買個東西。”
“嗯。”
難得來一趟縣城,聶樹軍順便辦點事也無可厚非,林芝本來覺得等一下也沒什麼。
直到聶樹軍拿著一雙鞋蹲到她面前。
林芝:“這是給我買的?”
“你的鞋不能再穿了。”
聶樹軍脫掉她腳上的鞋,跟手裡的新鞋子對比了一下,確定大小差不多了,就準備幫林芝穿上試試。
“我自己來。”
林芝不會補鞋,只能在鞋頭的位置綁了塊碎布,想著能撐多久算多久,反正受傷的腳暫時還不下地。
聶樹軍給她挑了一雙黑色的布鞋,看著其貌不揚,穿起來倒是挺軟乎的,應該比她原來的那雙皮鞋輕便,夏天穿著也不會熱。
聶樹軍轉身去問老闆,“這雙鞋多少錢。”
看到是一男一女,老闆斬釘截鐵,“八塊。”
這麼一雙鞋要八塊錢?
見聶樹軍就要掏兜,林芝生氣地蹬掉鞋子,“這麼醜的鞋子,我才不穿。”
第一次看她這麼刁蠻,聶樹軍也是一愣,卻沒有急著跟林芝理論,畢竟她原來穿的是皮鞋,看不上也是有可能的。
他正想帶林芝去百貨商店看看,老闆卻不幹了,“小姑娘,我這鞋賣了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聽見有人說醜的,你要是覺得黑色不好看,這兒還有別的顏色。”
“換個顏色有區別嗎?這八塊錢你明明可以搶,非得送雙鞋子給我們。”林芝橫眉豎眼的,“依我看,你就是覺得我們兄妹兩好欺負!”
原來是兄妹,不是小兩口,老闆有些失望,“那你出個價,我看能不能賣。”
“四塊錢。”
對半砍?
這也太能出價了,老闆搖搖頭,“賣不了。”
“那就不買了。”林芝脫下鞋子,重新擺到攤子上,然後抓住聶樹軍的胳膊,“咱們走。”
這冤大頭,誰愛當誰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