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縣衙中。

縣令高大強的無頭屍體躺在地上,一旁剛才還審問的犯人都在瑟瑟發抖。

方長招呼泡泡在旁坐下,眼神打量著臺下幾人。

“你們犯了何事?”

衣著富貴,被高大強叫做熱心群眾的劉公子鼓起勇氣,上前將案情訴說。

這就是一件很普通的殺人案。

兇手李二玟和死者王強仁還有劉永都是城中講學堂的優秀學生,煉氣修為,擁有淺薄法力在身。

一日王強仁的妻子來講學堂看望丈夫。

結果李二玟對王強仁的妻子就此一見傾心,多次在同窗面前表達自己對王強仁妻子的欣賞。

後來私慾作祟,趁著王強仁邀請同窗到家小聚之際,趁機在酒中下藥迷暈王強仁,強佔了王強仁的妻子。

劉永當時也在邀請之列,被迷暈了當場。

不過劉永說自己不善酒力喝得較少,加上體質特殊,對藥物抵抗能力強,所以提前甦醒了。

他連忙叫醒王強仁,就見到了李二玟的禽獸之舉。

沒想到見他們撞破,李二玟非但不跑,還意欲行兇,他們身中迷藥,法力運轉不暢,被李二玟當場擊殺一人。

而他也趁機逃跑報官。

邏輯通順,合情合理。

方長不置可否,又看向堂下的新喪之人,這個事件漩渦中心的婦人。

“他說的可是真的?”

婦人表情迷茫道:“民婦,民婦不知,民婦一直都昏迷著,還是劉公子帶人來叫醒我的。

民婦醒來的時候,夫君就已經死了。

但衙門的人說是李二玟殺的。”

方長再問:“你覺得是李二玟殺的嗎?”

婦人看了眼地上早已進氣少出氣多,不成人形的青年,遲疑道:“民婦不知道。”

方長搖搖頭:“可憐。”

“你身上的確有這青年的氣息,這青年冒犯過你。”

在他眼中,即便只是一縷氣息殘留,但就如黑夜中的螢火蟲,想不注意都難。

畢竟曾經他也可是深研補陽錄的男人。

婦人神情一震,表情愕然:“什麼?”

她只是無力反抗,所以只能說什麼都不知道。

但在她心中,被打得這麼慘的青年,極有可能被冤枉。

畢竟嫁禍的痕跡太重了。

若不是如此,何必取他舌,斷他手,毀其丹田。

就聽方長繼續道:“當然,冒犯你的不止他一個,在一個月中,起碼有三個人和你發生過關係。”

這種異性氣息一般不會殘留太長時間,一個月內就會消散。

但這婦人的身上卻擁有三道不同的異性氣息。

常人肯定以為這看似清純的婦人私下生活混亂,但方長洞徹人心,卻知這婦人精神純淨,非是什麼淫亂之人。

“大人,民婦一直恪守婦道,除了前些日子被人冒犯之外,民婦自始至終便只有夫君一人,何曾來得第,第三人?”

婦人極為羞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