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了。

有點捨不得的同時又鬆了一口氣。

捨不得的是這本書每個月大幾千的稿費,鬆口氣是終於不用硬著頭皮瞎編了。

當然,瞎編並不痛苦,痛苦的是自己覺得編的不夠好,對不起讀者的訂閱。

然後我就在開始想。

這本書是從什麼時候垮的呢?

大概是被很多讀者詬病的福緣那一塊吧——我特麼就應該頭鐵寫到底,反正不想看的都走了,最起碼自己爽了。

這本書的最開始,我可以毫不臉紅的承認,我就是想蹭蹭遊戲文韓技師的熱度,所以設定了一個主角穿越到遊戲開服前百年的背景,加上那段時間起點流行苟道文,所以用了一個苟字。

然後開始發散思維,背景用啥。

武俠我寫過了,玄幻剛完結,西幻不熟悉,科幻看不懂,都市不敢寫,那就用仙俠吧。

再加點料,來個靈氣復甦。

再然後,主角應該是什麼樣的。

寫不來英雄,幹不了梟雄,只會當曹賊,咳咳,反正最後覺得還是寫個市井小民吧。

自私,貪財,好色,受過義務教育,有點小善良,底限不高,但在道德水準之上。

然後呢,他出現在一個靈氣復甦的仙俠世界中該如何生存。

這一切不算高超的設定,但也中規中矩。

偏偏啊,偏偏啊,我特麼非得想再加點料!

沒錯,就是福緣啦。

我一開始想的很美,我得寫點深刻的,有意義的——特麼的!我一破碼字的,非得想當文學家。

可惜文筆實在拉跨,沒有寫出主角逆境中的閃光點,沒有寫出人生向上的積極意義,有的只是主角當大哥舔狗的敗筆。

不過有一說一,處於同等環境下,我比主角還舔!

有時候我也想,如果我當時把李虎換成個美女的話,情況應該會好一點吧。

反正最後大筆一揮,深入交流後都是自己人嘛。

可惜李虎是個男的,純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