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起色不太好,是不是我不該買潘律家的物業?”王川看著她的眼睛,低聲問道。

“首先,是潘律先找的你,她也有心將物業賣給你,她說的沒錯,反正是急於出手賣不了高價,與其便宜別人不如便宜你,畢竟當初這物業是你幫她拿下的,還很便宜。

其次,你身旁的朋友知道你屬於那種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臉皮薄,如果讓你去談價錢,你肯定會按照市價付款。

所以高哥打了個包,讓韓哥、羅文化和陳紫去談,其實也不用怎麼壓價,潘律已經給你打了八折,三人只要談妥這個價格,就ok啦!

不信你就等著看,估計四千萬能拿下,而且談的打包總價應該剛好夠潘家還款。即幫助潘家解決問題,又能落下些實惠,不至於讓你夾在中間難做!這幫人都是人精!

所以我沒有不高興。我氣色不好是因為我大姨家表哥的事!”吳鴻雁微笑道。

“那就好!你表哥又怎麼了?”王川閒聊八卦道。

“他離婚了,婚外出軌,被他媳婦抓了現行。我也是聽媽說的。

本來這事家裡調解下,雙方老人壓一壓,差不多就行啦,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實在過不到一塊去,就去民政局辦個手續唄。

本來在雙方家長的說合下兩人關係都已經緩和了,可是女方不知道從哪聘了一位律師,從中挑撥,非要讓我表哥淨身出戶,還想把我大姨給我表哥婚前買的房子要過去。

我大姨這下可不幹了!我表哥婚外出軌是他不對,如果雙方和平分手,家裡的存款都給她也沒什麼,誰叫咱理虧呢。權當是給她做補償了。

但是那房子是老兩口省吃儉用攢下錢買的,而且是結婚前買的,還從我家借了不少錢呢,現在都沒還清。

當時女方強烈要求不買婚房不領證,現在說來還得感謝女方,要不是她們堅持這房子就成了婚內財產了。

結果事情越鬧越大,雙方去了法院,法院判雙方離婚,財產四六分,女方六,我表哥四。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屬於我表哥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鬧了半天兩敗俱傷,唯一得利的就是律師!這叫什麼事啊!”吳鴻雁氣呼呼道。

“估計你那個表嫂是被律師給灌了迷魂湯,洗腦了!一般一個普通離婚案子是沒多少錢的,三五千就能做,但是如果涉及到房產那律師費可就高了。你表嫂的律師估計就是奔著這個去的!”王川分析道。

“哎!你們這些律師啊,為了賺錢什麼招兒都敢使,太不道德了!本來兩人沒事了,還得來回挑撥,非得弄出點事來!”吳鴻雁剜了王川一眼道。

“我可沒這麼幹過,我承認律師裡這麼幹的人不在少數,但是我真沒這麼幹過。”王川立刻反駁道。

“傻樣!我就那麼一說,那個行業裡都有老鼠屎。行啦,洗洗睡吧!”吳鴻雁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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