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待遇挺好的,我想繼續在哪工作,合同還不到期呢。”胡忠旺點頭道。

“嗯,您當時被派到專案公司工作時,勞動關係有變更嗎?有沒有另外再籤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補充檔案?”王川問道。

“沒有,當時都是內部調派, 我們是根據公司的要求去的專案公司,工資什麼都是總公司發,我算是總公司的人,專案公司只是個殼子,一般存在的時間都不長,專案做完了就登出了。”胡忠旺道。

“嗯,根據您提供的材料,我個人覺得建築公司涉嫌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您之前在建築公司的職務是什麼?”王川問道。

“我是專案經理。這跟我的案子有什麼關係嗎?”胡忠旺問道。

“如果您在公司的職務具有不可替代性,比如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職務,一旦被別人頂替,法院是不可能判決公司將已經就職的人員辭退,由你繼續擔任該職務的,這種情況下法院很難支援您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主張。

一般情況下在庭審過程中法院會釋明,讓你變更訴訟請求。”王川解釋道

“哦,我的職務不屬於不可替代的,我就是個普通職員,在與不在都不影響別人。別人也不影響我。”胡忠旺道。

“嗯,您這案子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構成客觀情況變更, 我認為專案公司到期登出不能算是客觀情況變更。至於法院會怎麼判,我不敢給您保證。

您這案子後天上午九點開庭, 委託律師了嗎?”王川問道。

“沒委託, 之前我找律師幫我寫了一份起訴狀,本來我想自己去開庭。但是後來我覺得還是請個律師心裡比較踏實,正好聽說您在代理老於的案子,所以我就過來了。您看我這案子……”胡忠旺看向王川道。

“我們可以代理您的案子, 我看您的勞動合同上寫的工資是兩萬元,實際上是這個數嗎?”王川問道。

“除了合同上寫的工資,我還有專案獎金,但是獎金多少不一定,要看專案情況。”胡忠旺道。

“您這案子涉及的金額比較大,單單一年的收入至少二十四萬元吧,您還可以要求對方補發從辭退之日到恢復勞動關係之日的工資。

另外,您的勞動合同要到明年才到期, 如果法院支援了您的訴訟請求,工資加上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可不少錢啊!

所以您這個案子, 如果是我代理的話,律師費至少要兩萬元。”王川道。

“二萬元!”胡忠旺面色有些猶豫。

“老胡, 王律師絕對靠譜, 如果現在有律師告訴你,你這案子包贏, 你敢委託嗎?

你讓律師給你出保證書試試!我敢保證,沒有律師會代理你的案子,只能你自己去了。

那些拍胸脯的律師都是嘴上說說, 讓他們落在紙面上,肯定都不敢!”於德志見胡忠旺有些猶豫,勸說道。

胡忠旺沉吟片刻道:“可以,但是我有一個要求,必須是王律師代理我的案子。”

“沒問題。”王川說完,轉頭讓嶽珊去準備委託手續,再把案件材料影印一套。

二十分鐘後,胡忠旺刷卡支付了律師費,拿著發票與於德志離開了律所。

“嶽珊,你的律師證什麼時候能發下來?”王川看向嶽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