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我是問簽完調解協議以後,不是之前。”女法官提醒道。

“我奶奶有私房錢,不用我給。”紅頭髮年輕人道。

“你怎麼知道的?”女法官問道。

“我媽跟我說的,我奶奶有個存摺,她自己藏了好多的私房錢。”紅頭髮年輕人理直氣壯道。

“被告,也就是說你沒給原告提供過生活費,是嗎?”女法官問道。

“嗯,也不能這麼說,有時候我去我奶奶哪也給她買些水果什麼的。”紅頭髮年輕人想了下道。

“被告,請明確回答。你給過你奶奶生活費嗎?除了買水果外。”女法官道。

“沒提供過。”紅頭髮年輕人道。

“被告,原告跟誰一起住?自己一個人住嗎?”女法官問道。

“是,她一個人住。”紅頭髮年輕人道。

“原告代理人,原告之前有什麼生活來源嗎?”女法官看向王川。

“沒有生活來源,原告是個普通的農民,沒有退休金,也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因為被告不盡贍養義務,原告沒有生活費,迫不得已才將房產出租給了第三人,以便用租金支付養老院的費用。”王川道。

……

“原告進行最後陳述。”女法官道。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原告將老宅拆遷取得的份額贈與被告,該贈與行為的前提是被告要盡贍養義務。但是被告明知原告出租房產是為了支付養老院費用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起訴要求撤銷租賃合同,足可以證明被告對原告未盡贍養義務。

另外,根據村委會的證明,可知被告對原告的日常生活不管不問,致使原告的生活困難,生病都無人照顧。足見被告對原告的冷漠和無視。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規定,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綜上,原告請求法院依法支援原告的主張……

陳述完畢!”王川道。

“被告進行最後陳述。”女法官道。

……

結束庭審後,王川走出法院大門,開車去了養老院,將庭審情況告訴了路老太太。

週六早上,劉海回來了,他進門後不久,阿紫也來了。

“劉哥,得有小半年沒見了,你這一趟時間可夠長的。”王川看著風塵僕僕的劉海笑道。

“是啊!我在俄羅斯那邊買了房子又置了地,以後咱們見面的機會更少了。”劉海感嘆道。

“海哥,看來你的業務做的不錯啊!”阿紫笑呵呵道。

“馬馬虎虎,混口飯吃而已。”劉海笑道。

“對了,阿紫你今天怎麼也回來了?”王川驚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