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一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該調解協議上約定, 被告二具有無條件居住權, 也就是無條件使用的意思。被告二將房產出租給被告一也是使用的一種方式,合理合法。

證據二租賃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被告二是有權出租房產的,不需要經過原告的同意。

質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舉證!”女法官道。

“被告只有一份證據,被告和原告所在村委會出具的一份證明,證明當時村委會出具調解協議時,所寫的無條件居住,其本意是被告二路良敏可以無條件的使用房產,只要不出售房產均可。

舉證完畢!”王川道。

當時王川去找村委會主任出具證明時,村主任很痛快,主要是路老太太的孫子做事太過分了,村裡人都看不下去。

另外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村主任也去他家找過兩次,但是年輕人火氣大居然把村主任罵出了們,讓他別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村主任氣的臉都綠了。

“原告,進行質證。”女法官道。

“村委會的證明我們不認可,原告認為應該按照字面意思解釋。”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被告代理人,我問下,被告二住的好好的為什麼要把房產出租出去?”女法官問道。

“按照調解協議,原告應該對被告二承擔贍養義務,但是原告至今一分錢都沒有給過被告二,也沒有看望過被告二。

被告二今年已經七十六歲,無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來源,守著個房子無吃無喝,只有遠嫁到懷柔的女兒偶爾來看下她。

為了生活迫於無奈,被告二將房產出租給了被告一,自己住進了養老院,用出租房產獲得的租金支付養老院的費用。這就出租房產的原因。”王川道。

其實之前路老太太的女兒不想看著自己母親受罪,想將她接走,但是路老太太覺得拆遷的錢和房都給了孫子,卻讓女兒養老,這事她做不出來,所就沒去女兒家。

“原告,是這麼回事嗎?”女法官問道。

“我怎麼沒照顧啊,那房子不是給她住了嘛!再說了我也要過日子啊!我哪有那麼多錢給她啊!她女兒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贍養義務,憑什麼都得我管!”紅毛年輕人嚷嚷道。

“原告,調解協議上寫的一百多萬的拆遷款是不是在你手裡?”女法官問道。

“是,是在我手裡,那都是我奶奶自願給的。怎麼啦?”紅毛年輕人大聲道。

“你剛才說沒錢,這一百多萬元都花了?”女法官追問道。

“沒,沒都花。但是您得為我想想啊,我今年二十五了,每個月就賺三千多,我不得娶媳婦生孩子啊!這些錢哪夠啊!”紅毛年輕人道。

“這就是你不贍養老人的理由?”女法官詫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