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答辯!”圓臉男法官面無表情道。

“我不同意原告的要求,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的,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不是他的。

我是跟高軍借錢買的房子,我還他錢就是了,再說了我那房子原告住了這麼多年,一直都沒給租金,一年多了不敢說,七八萬租房費總有吧,再加上利息,也有不少錢呢……”趙紅山狡辯道。

“好了,被告,你的答辯意見就是不同意唄?”圓臉男法官見他胡攪蠻纏,越扯越遠,急忙打斷了他的話問道。

“對,不同意!”趙紅山一臉不屑道。

王川看著對方,心中感嘆:這趙紅山人樣子長得不差,也受過多年的高等教育,怎麼人品就這麼次呢。哎!要不人常說: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古人誠不欺我。

“原告舉證。”圓臉男法官道。

“證據一、房產證原件,證明該房產雖然登記在被告名下,但是房產證卻在原告手中,是被告在辦完相關落戶手續後,交給原告的。證明原告才是房產的真正所有權人。

證據二、原告給被告轉購房款的銀行流水,證明房款是購房當天原告透過被告銀行賬戶支付的, 真正的購房人是原告。

證據三、訴爭房產的專項維修基金、物業費等繳費憑證, 證明上述費用都是原告繳納,並且辦理入住手續, 房產一直由原告居住,原告是房產持有人。

證據四、裝修合同和發票,證明訴爭房產是由原告裝修的,共計花費二十二萬三千元。

證據五、被告給原告出具的證明, 證明被告承認房產實際歸原告所有, 被告只是掛名,目的是遷戶口給孩子落戶上學。

舉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質證!”圓臉男法官看向趙紅山道。

“第一份證據我不認。我的房產證去年丟了,我又重新補辦了一個,我不知道房產證怎麼會落到他的手裡。他拿的房產證已經被廢了。

第二份和第三份證據我不認。購房款是我從原告手裡借的, 專項維修基金、物業費都是我讓原告幫我繳納的, 房子一直由他們住,不給租金總得承擔點費用吧。

第四份證據我認可,房子確實是他們裝修的, 不過是經過我同意他們才裝修的。

第五份證據我不認。這證明不是我寫的。”趙紅山道。

“質證完畢了嗎?”圓臉男法官問道。

“完啦!質證完了!”趙紅山道。

“被告舉證!”圓臉男法官道。

“我的第一份證據是房產證。從房產證的頒發日期上可以看出來,我的房產證是新的,原告提供的房產證是舊的,是去年我丟失的,現在已經作廢了。

第二份證據是購房款支付憑證。購房的錢都是從我銀行賬戶支付出去的。

舉證完了!”趙紅山道。

“原告質證!”圓臉男法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