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雲女士(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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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雲女士長相樸素,臉上沒有濃妝淡抹,也沒有矯揉造作,一臉的淳樸,略顯滄桑。王川判斷雲女士應該是個普通藍領。
“雲女士您好,您想諮詢什麼法律問題?我們律所諮詢法律問題是要收費的,五十元半個小時,一百元一個小時,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照一小時計算。”王川輕車熟路的報價道。
這套詞是他在法律服務辦公室值班時背熟了的。
“好的,我知道。”雲女士說完,從兜裡掏出了皺皺巴巴的百元大鈔,放在了桌面上,推向王川:“這是我的諮詢費!”
王川沒有去拿,微笑道:“您先說下情況吧!”
“我有個弟弟,今年大學畢業。去年十月份他們學校安排他和同學去了一家公司實習。結果今年初,他在操作機床時出了意外傷到了手,公司把他送到了醫院。
我弟弟在醫院住了十多天才出來,花了十多萬。公司只給出了五萬,後來就不管了。我們去找學校,學校說人是在公司工作時出的事,應該由公司管,把我們又推給了公司。
我就是個普通工人,在首鋼工作,一個月賺不了多少錢。我母親是退休職工,退休費也不多,我父親還沒退休,也賺不了多少錢。剩下的六萬多塊醫療費都是我借的,對我家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我就想問下,我弟弟的醫療費和後續治療費到底應該誰出?我弟弟算不算工傷!”雲女士滿眼的期待,看向王川。
“雲女士,學校派您弟弟去公司實習是不是簽署了三方協議?”王川想了想問道。
“是,我聽我弟弟說過。後來我去找學校,學校的老師給我看過,好像是叫什麼實習協議之類的檔案。”雲女士道。
“嗯,如果有三方協議,您弟弟這種情況屬於學校為增加大學生的社會實踐而組織的實習活動。
學校、學生和企業之間簽訂的是在校學生的實習協議,您弟弟與公司不存在建立勞動關係的合意,所以他們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沒有勞動關係您弟弟之前受的傷,勞動部門肯定不會認定為工傷。
至於您說的醫療費問題,我之前也見過類似的案例,一般來說您弟弟受傷既有自己的疏忽,也有公司和學校的管理問題。
但是公司是實習生的管理人,在公司出的事不管怎麼說他們也要負主要責任,一般會判公司承擔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責任。
學校承擔次要責任,一般百分之二十左右,您弟弟自己也有些過失,肯定也會承擔些責任,但比例不會太高,一般百分之二十以內。
這只是個大概的比例,具體還要看法院的審理情況。”王川解釋道。
“如果是這樣我還能接受。之前我們一直沒想起訴,主要是因為我弟弟還沒拿到畢業證,怕學校報復不給發畢業證,但是現在治療費用這麼高,我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王律師,我弟弟的案子如果委託您代理,……律師費怎麼收?”雲女士猶豫了下,說出了心裡話。
“我們所的收費標準是一萬,您家庭不富裕,我可以向所裡申請下,看看能否給您降到五千元。”王川道。
“這麼貴啊!我一個月都賺不到五千元!之前家裡為了支付醫療費已經把積蓄都花光了,還借了不少外債。”雲女士的眼神有些慌,坐在那裡不知道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