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騙我就是在騙你自己(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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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證據,您可能要支付他七天的工資,除非有證據證明他請了事假當天沒來上班。”王川道。
“這樣啊!他一張桌子都沒做成我還得給他七天的工資?這也太不公平了吧!那他做假證有沒有辦法處罰他?”顧總眼神中充滿了問號。
“這個就要看法院了,我不好給您結論。
不過依我看對方既然考過了司法考試,應屬於知法犯法。而且從他的行為上看,我感覺這事沒那麼簡單。備不住他是在碰瓷!而且還是熟知勞動法的專業碰瓷!
您可以問問同行,或者其他做企業的朋友,認不認識這個姓楊的,如果有認識的順便打聽下他的人品。
到時候我們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在系統中查下這個人是不是有其他訴訟案件。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穫!”王川道。
“嗯,這個我之前也懷疑過,我們有個企業群,我回頭在群裡問問大家!”顧總道。
“再有,入職時間可能會是個焦點,對方提供的《計件工資確認單》上的入職時間是去年的九月三日,而您說的時間是去年的十月九日,但是您沒有相關證據佐證。
至於離職時間,根據《計件工資確認單》是去年的十二月三十日,您這邊的扣扣聊天記錄顯示,您與對方吵架是去年的十月十六日,您讓對方滾蛋,不用來上班了。從常理上看,您這邊更可信。
但是雙方都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就要看法官信誰了!換句話說,如果咱們能夠提供證據讓法官覺得對方是有意在碰瓷,說的話讓人存疑,那麼咱們的目的就達到了,法官偏向咱們的可能性就會很大。
所以我建議,本來咱們就佔理,千萬不要說一些違背事實的話,否則一旦被法官識破,您說話的可信度在法官心裡就會大打折扣,到時候就不好說了!”王川道。
其實王川說這番話還有另外一層意思:顧總你要誠實啊!千萬不要騙我,騙我就是在騙你自己,法官眼裡不揉沙子。
“王律師,這個您放心,我覺得您的方案很好,說的也很全面,我回去再問下,如果有訊息告訴您。
如果這案子委託您代理,律師費用怎麼收?”顧總半張著嘴,雙眼盯向王川。
眼前的律師是自己的大客戶潘總介紹的,而且聊了半天,感覺對方又很專業,所以只要價格不是特別高,顧總是肯定要委託。
“早上潘媛媛給我打電話了,她說您做生意很實在,讓我給你打打折。因為您這個案子要整理的東西比較多,工作量比較大,而且下個月就要開庭,現在滿打滿算也就還有一個多星期的時間。
如果您委託我,律師費就按照一萬五千元收吧!一般您這案子我要收到兩萬元。您覺得怎麼樣?”王川臉上帶著淡淡的微笑。
“一萬五!如果對方上訴的話,您這邊包嗎?”顧總問道。
“這個報價是不包括二審,只一審。這樣吧,如果有二審我再收您三千元,一般二審我是按照一審價格的五折收的。
您這個案子只要一審做的紮實,二審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當然,前提是咱們必須把證據都準備的充分了。不做無準備之戰!”王川一臉嚴肅道。
“好,咱們什麼時候籤合同?”片刻後,顧總道。
他之前也諮詢過律師,一審的報價雖然比王川低些,但是二審的優惠力度沒有王川強,所以綜合下來其他律師的報價比王川的報價也低不了太多。綜合考慮,顧總還是決定委託王川辦理他的案子。
“現在就可以籤,您稍等我下。”說完,王川出了會議室,在公用電腦上修改完委託代理合同後,將委託代理手續列印了一套,拿進了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