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應該是。我跟法官說了,對方現在都沒有回信,應該是不願意調解結案。”歐陽德道。

“嗯,你給甘蘭說下法官的意思。”王川道。

“好,我一會兒跟她聯絡。”歐陽德道:“對了王律,這周還有兩個庭要開,下週有三個案子要開庭,這是時間表。您看下時間安排。”

“好,忙過這陣子就好了。”王川衝著歐陽德一笑道。

下午下班前,他去了一趟財務室,會計告訴他飛騰遊戲公司的律師費尾款四萬元已經打入了律所的銀行賬戶。

一週後,甘蘭與證券公司的勞動爭議案件判決書郵寄到了正陽律師事務所。因證券公司未能充分提供關於甘蘭所在崗位的工資數額的證據,法院支援了王川的代理意見(每月工資一萬元)。

最終判決:一、證券公司與甘蘭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二、證券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甘蘭工資八萬元;三、證券公司支付甘藍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七萬元;四、證券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二萬元。

歐陽德收到判決後,便郵寄給了甘蘭一份,並告訴她有可能證券公司會上訴。但是五日後,歐陽德接到了甘蘭的電話,證券公司履行了判決內容。

“王律,你真是神了,證券公司果然沒有上訴,已經履行了全部判決內容。”歐陽德站在王川面前,驚訝道。

王川微微一笑:“看來我蒙對了!”

“蒙的?”歐陽德驚愕的看向王川,嘴巴張的都能塞進個雞蛋。

十二月中旬的一天,王川突然接到了海淀法院的電話。

“是王川王律師嗎?”一個男人的聲音從手機中傳了出來。

“是我,您是那位?”王川道。

“你好,我是海淀法院。飛騰遊戲公司與其副總經理孫靜勞動爭議的案子您還在代理嗎?”對方問道。

“怎麼啦?有什麼事嗎?”王川已經預料到對方向法院起訴了,明知故問道。

“原告孫靜向我們遞交了起訴狀,稍後我們會將傳票郵寄給您,您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下答辯意見,另外將委託手續郵寄給我們一份。”對方道。

“好。不過我們之前跟飛騰遊戲公司簽署的是勞動仲裁的委託代理合同,這樣吧,我跟公司那邊確認下,簽完委託手續後再給您回話。

或者您直接將傳票郵寄給飛騰公司也行。到時候我們簽完委託手續,給您郵寄過去。”王川道。

雖然沈大頭口頭答應王川將勞動爭議案件的一審也委託給正陽律師事務所辦理,但是畢竟雙方沒有籤委託代理合同,所以王川覺得還是謹慎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