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師,實在對不住。我老公前幾天住院了,家裡老的老小的小,我又得上班,一團亂。我一直沒來得急給您付律師費,實在對不住!您多擔待!”趙小花一臉的誠懇。

“沒事,律師費早一天晚一天沒關係的。你老公怎麼樣了!”王川嘴上客氣著,但是內心卻想問今天能付律師費嘛。

“我老公今天已經出院了,沒什麼大事了。我請了一天假,正好下午沒事我把錢給您帶來了。一共五千,您點點。”說著趙小花從工作服的內兜裡掏出一個布包,一層一層的開啟後露出了一疊百元大鈔。

“您稍等,我讓會計過來。”王川見狀急忙起身把會計叫了過來。

清點完錢數後,會計給趙小花開了一張發票,雙方算是結清了。

“趙姐,您工作怎麼樣?”王川問道。

“還能怎麼樣,湊合著幹唄,公司現在效益不太好,每月也就兩千多點。不過還算穩定,總比沒有強。

我老公身體現在不好,幹不了重活,之前他蹬三輪車去城裡擺攤賣煎餅還能賺點補貼家用,現在他又這樣……,日子總要過,等過段時間我老公身體恢復了就好了。

我不耽誤您時間了,一會兒還得去接孩子放學。

王律師,謝謝您了!”趙小花說著起身給王川深深的鞠了一個躬,眼中泛著淚花。

“趙姐,您不用這麼客氣!”王川急忙起身道。

送走了趙小花後,王川內心中有了隱隱的自責,之前他還在想趙小花的不是,現在來看是自己錯了!

生活不易!

次日,王川來到了朝陽法院的大門前,透過安檢後進入了法庭。

“法官,我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怎麼把我列為被告了?”高懷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被告人的牌子,看向上面坐著的梳著馬尾辮的年輕女法官。

“在開庭前,我先說下,因為你們雙方都對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不服,均向本院提交了起訴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之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同一裁決,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併案審理,雙方當事人互為原告和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撤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繼續審理。

所以本院合併審理你們雙方的案子,你們雙方互為原被告,為了審理方便所以你坐在被告席上。

等出具判決書時我們會給你們雙方標明互為原告被告。好了,現在你們雙方還有問題嗎?”馬尾辮女法官解釋道。

“沒有問題。”王川道。

“沒有!”高懷雖然不太懂法官說的司法解釋,但是既然人家說了,那就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