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憑試用期內員工的表現,判斷員工是否能夠勝任崗位的要求。從法律規定上來看,延長試用期是違法的。

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在上海、江蘇等地區,如果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的期間內,延長試用期原則上是可以的。有不少判例都支援公司這樣做。

但是在帝都,這就行不通了。根據司法實踐和之前檢索的案例,法院會認為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同一名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定的。

所以,在試用期到期前,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關於試用期的約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尤其是在帝都。你們公司這樣做肯定是違法的。”王接著說道。

說完,王川看向劉安福,開玩笑道:“怎麼樣?你這事交給我辦,我給您安排的妥妥的,你不用擔心!”

“如果鬧上法庭的話,試用期過後公司肯定不會留我。”劉安福搖搖頭苦笑道。

“放心吧!你實際上早過試用期了,如果公司辭退你,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他們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公司與你恢復勞動關係。”

“那合同到期以後呢?”劉安福心中不安,搖搖頭道。

“你勞動合同簽了幾年?”王川一愣問道。

“我們這一批入職時都統一簽的一年。”劉安福道:“即便官司贏了我還能再幹下去嗎?”

“那就沒辦法了,我只能幫你留意招聘網站上有沒有合適你的崗位。”王川雙手一攤道。

生活不易,尤其是在工作難找的時候,為了那可以解萬般飢苦的幾兩散碎銀子,不到萬不得已劉安福是不會選擇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的。權利與那幾兩碎銀相比,顯得是那麼微不足道!

“實在不行你來律所當律師吧!”王川規勸道。

“當律師!?”劉安福把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似的:“我不是那塊料,還是踏踏實實在公司做法務吧。之前有個粵省的女律師才做了三年不到,便向司法局申請登出律師證了。你知道理由是什麼嗎?”

“什麼?”王川一愣,問道。其他人也豎起了耳朵聽著。

“賺不到錢!”劉安福淡淡道。

呃…….王川無語了!

從西風寺回來已經十多天了,王川的心情好了許多,雖然在他心中的最深處仍然留有她的影子,但是對於王川來說,那已經是過去時了,他要開始新生活。

每天早上他都會面對鏡子暗暗的告誡自己:你是個有志青年,不能為了兒女情長而放棄遠大理想。

至於遠大理想是什麼,其實王川也不清楚,現在的他只想多做案子多積攢經驗,將來賺大錢,讓自己在帝都紮根,發芽,然後長成一棵大樹,可以抵得住風雨的大樹!

時間過得飛快,有人說時間可以解決一切,其實並非如此,時間不少解藥,更不是毒藥,不過是一計麻藥而已。

慢慢的讓人變得麻木,變成社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