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哥,別光喝酒,來碗麵!”王川將一碗帶湯的泡麵遞給了劉海。

劉海接過碗,大口的吃著,讓人感覺他吃的不是垃圾食品泡麵,而是這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吃過晚飯,王川與劉海又聊了一會兒,然後回到了房間,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人生短暫,應該拼搏時就要拼!或許去國外訪問學習是個好機會……

他最後有了決定,既然有些事無法判斷好壞,那就順其自然的接受它吧,不管是好是壞!

次日一早,王川一上班便去找了老牛,答應了老牛的條件。

這一日下午,王川正在律所內準備開庭的代理詞,就見萬胖子風風火火的快步走了進來。

“王川,袁總公司在門頭溝法院的那個不當得利的案子開完庭了哈。”萬胖子笑容滿面道。

“庭審怎麼樣?”王川急忙問道。

“基本上定了,沒有太大問題。對方沒請律師,自己去的。”萬胖子喝了一口玻璃杯中的茶水道。

“嗯,我估計法院判決一出來,他就會來找咱們談和解!”王川道。

“差不多吧!不當得利的錢比他要的經濟補償金要高不少,就算是兩項衝抵,最後他也要往外掏錢。”萬胖子道。

正在此時,王川接到了石景山法院的電話,袁總公司起訴周大壯勞動爭議案件定於五月十六日週五早上九點開庭。

就在此時石景山法院又打來了電話。

“王律師,剛才忘了跟您說了,白霍勞動爭議案的判決出來了,您過來領下吧。”女書記員道。

“您能郵寄給我嗎?”王川明天不去法律服務辦公室值班,他不想為了一份判決書專門跑一趟法院。

“這恐怕不行,明天吳法官要當庭宣判,雙方都得到場!明天早上九點,請您務必到場。”女書記員說完結束通話了電話。

啥情況啊!怎麼還要當庭宣判!王川雖然不太想去,但是既然法院通知了,怎麼也得去一趟。

次日早上八點半,王川便趕到了石景山法院的大門外,九點大門一開,王川便透過安檢進入了大廳。

女書記員已經等在那裡了,見有當事人進來,一眼便看到了提著包走過來的王川。

十分鐘後,吳法官身穿一身法袍,走進了法庭:“請原被告起立,現在開始宣判……

…被告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對勞動者(原告)進行管理,對勞動者的違紀行為也有權進行懲處,但是用人單位的管理權應秉承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則。解除勞動合同是最嚴厲的懲戒措施,用人單位應當審慎使用。

就本案而言,原告白霍在扣扣群中參與涉及公司及高管的隱私話題的討論確有不當,但扣扣群中僅有六人,屬於相對封閉的空間,與線下小範圍聊天並無二致,其本身並不具有大範圍傳播的可能。

事態隨後之所以擴大化,並非因白霍傳播所致,其不利影響的產生不能歸咎於原告白霍。

另外,白霍只是在別人發言後進行了附和,其言論雖有不當,但純屬閒聊,不屬於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散佈謠言、捏造事實、惡意攻擊、投訴或舉報他人,損害公司或他人聲譽,情節惡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