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為了儘快完成搬遷,公司給全體員工發了通知,從九月一日起除倉儲人員外,其餘人員都到海淀區的新地址上班。如果不去按事假處理,超過三日按照曠工處理,直接辭退。

鬧事的兩個人中有一個是庫房的員工,我暫時沒動他;另一個是辦公室文員,從九月後一直沒去公司上班,我讓人給他發了辭退通知。

十月底時公司就接到了勞動仲裁的電話,他申請了勞動仲裁。十一月時開過一次庭,但是因為對方找到了新工作,出差了無法出庭,就更改了開庭時間,元月七號星期一,早上九點在大興勞動仲裁委開庭。

我看的出來有不少人都在觀望,想看看勞動仲裁的結果,如果結果對公司不利,估計會有至少五六個人效仿他。

王律師,您在這方面有經驗,您說我們現在這個勞動仲裁的案子有多大把握能贏?”谷總期盼的看向王川。

“谷總,您帶案件材料了嘛?光憑您說我無法給出意見。法院打官司也好,勞動仲裁也好,都要看證據。”王川一臉嚴肅道。

“帶了,剛才太著急了忘了給您了!”谷總從包中拿出一個牛皮檔案袋,遞給了王川。

王川接過檔案後,一份一份的看了起來。

二十多分鐘後,王川放下了材料:“谷總,材料我粗略的看了一遍。

員工要求貴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一共十二萬八千元,還有拖欠的工資。

公司這邊的證據案卷中沒有,我問下您,公司有員工手冊嗎?九月份以後的打卡記錄有沒有?”

“我們有員工手冊,打卡記錄也有,我們公司是指紋打卡。”谷總道。

“這名員工籤勞動合同了嗎?”王川接著問道。

“簽了,都在公司。”谷總道。

“我再問您下,這名員工住什麼地方?也是在大興那邊嗎?去新辦公地址和老辦公地址各需要多長時間?”王川問道。

“這事我還真跟他聊過,他住豐臺。

從他家到大興那邊的辦公地址大約需要三十分鐘左右,從他家到海淀區新辦公地址大約需要五十多分鐘,最多了不超過一個小時。”谷總想了想道。

“時間上是差了不少,但是以帝都這樣的超大城市來說,一個來小時的通勤時間很正常,他為什麼不能接受?”王川疑惑道。

“他私下裡跟其他員工說新辦公地址太遠,海淀那邊人多,地鐵擠。後來我又瞭解到,他媳婦也在大興那邊工作,距離我們的老辦公地址不遠。

他上下班都要接他媳婦,如果搬到海淀區工作他就接不了媳婦了。這不,我們剛辭退他,他就在大興又找了一份工作。”谷總道。

“哦!我明白了,這樣看來,只要公司搬遷,不管到哪去,他都不會跟著走的。他的目的無非是從公司要點錢,繼續在大興工作。”王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