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律師不願意接手別的律師做到一半的案子,繼續辦案的最主要的原因。

從內心來說,王川是比較抗拒這種案子的,別人已經起草了起訴狀,自己再去代理案子如果寫起訴狀的那位老兄的思路與自己不一樣,起訴狀很可能成為自認的證據,到時候反而不利於自己的訴訟方案。

“這個週五早上九點,在海淀法院。王律師,您放心,我不會讓您白乾。我會付律師費的!”林蘭一臉真誠道。

“不是費用的問題。”王川急忙道,他可不想給對方留下唯利是圖的印象:“您能把起訴狀給我看下嘛?”

林蘭急忙從包中取出了案件材料遞給了王川。

王川粗略的看來一遍起訴狀,起訴狀寫的很簡單,基本上除了敘述下事實沒有其他內容。

林蘭是紅姐的發小,他不好拒絕,好在案子沒有開庭,起訴狀與自己的想法不矛盾,案件接下來後給他留有足夠的發揮空間。

“這樣吧,您這案子除了要求離婚外,共同財產有一百二十多萬,律師費我給您打個折,收您一萬元,您看怎樣?”王川道。

“太感謝您了,謝謝,謝謝您!”林蘭眼神中充滿了感激。

她能不感激嘛!之前她去過的幾家律所收費要五六萬,要價最少的一家律所律師費也要三萬,王川只收她一萬元,她可節省了不少成本!她明白這都是紅姐的面子。

“您不用客氣,我去準備合同,順便影印下案卷材料。

今天週一,週五開庭,還有幾天,我正好研究下案子。”王川說完,走出會議室去準備合同影印案卷材料了。

籤合同,打款,出發票,委託手續辦好後,王川將林蘭送出了律所。

“川兒,可以啊!又接了一個案子!恭喜!”鄭毅笑嘻嘻道。

“小案子,朋友介紹的。餬口而已!”王川笑了笑道。

俗話說過了星期三就是星期天,週一接的案子,一晃眼就到了週五。週五一早王川便到了法院。

法庭內,王川和林蘭坐在原告席上,對面的被告席坐著一位長相俊朗,一臉憂鬱的三十多歲男子。

“這就是你老公李煜?”王川低聲問道。

林蘭看了一眼對面,沒有說話,點了點頭。

“原告,你們的訴求有變化嗎?”上面坐著的四十多歲戴眼鏡的女法官問道。

“法官我們要求撤銷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這是申請書!”王川將一份申請遞交給了法官。

“之前原告起訴不是要求離婚嗎?怎麼又要求撤銷婚姻啦?你們的理由是什麼?”戴眼鏡的女法官疑惑的問道。

“法官,被告有重大疾病,那方面有問題。我無法享受正常的夫妻生活!”原告林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