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川和冷美人起身走出了法庭。

“被告,你怎麼想?”胖胖的女法官見原告走出法庭後,問道。

“法官,您說我這病能算重大疾病嗎?我承認我確實有剛才他們說的那種病。但是我也渴望有個家,我是愛她的,要不也不會跟他結婚。”油膩男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

“一般來講,所謂重大疾病通常是指醫治花費巨大且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患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當然生活包括夫妻生活和日常生活。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那些疾病算是重大疾病。但是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宜結婚的疾病有三類:

第一類,嚴重遺傳性疾病。遺傳性疾病是先天形成的,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生活能力,其後代再次出現類似風險的機率極高,一般醫學上認為這類疾病不宜生育。

第二類,傳染病。比如艾滋病、梅毒、麻風病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生育的其他傳染病。這些疾病屬於國家嚴格控制傳播的疾病,因為被列為不宜結婚的疾病。

第三類,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這三類都是重大疾病,不宜結婚。

根據你之前您所說,及對方提交的診斷證明,您這種疾病屬於極難痊癒的一種疾病。

而且夫妻房事也是夫妻關係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現在對方以此為由提出撤銷婚姻,可見對方對這種事是很在意的,而且也是她考慮是否結婚的重要條件之一。

你想有個家,她又何嘗不是呢?但是婚姻的締結,應該在誠實、信任的基礎上,如果婚前女方知道你的病情,並且不在意,也許你們的生活會更好。你也不必遮遮掩掩的,兩邊都不好受!

被告,我說了這麼多,希望你能明白。”胖胖的女法官語重心長道。

被告油膩男人點著頭:“法官,我明白。

撤銷婚姻我沒有意見,是我理虧,理當如此。但是賠償款……,我尊重法院的意見,您按照法律的規定,判我賠多少我都認!”

“好吧。”胖胖的女法官見被告如此,只得讓書記員將王川二人叫了進來。

“咱們繼續開庭……,原告,你們的訴求還要變更嗎?”胖胖的女法官問道。

王川一聽便明白了:沒調成唄!

“要求變更,以提交的訴訟請求變更申請書為準。”王川道。

“被告答辯。”胖胖的女法官例行公事道。

“我同意撤銷婚姻,賠償款不同意,請法院裁決。”油膩男人道。

“原被告,我向你們釋明下,你們是否有財產要分割?”胖胖的女法官問道。

“沒有,婚前我們簽過協議,房子是他全款買的,工資收入及各自衣物我們各自享有……戒指和項鍊如果他要我可以給他。”冷美人道。

“是我對不住你,已經給你的我會不再要。”油膩男人終於男人了一把。

……

整個開庭過程很“和諧”沒有激烈的爭吵,沒有歇斯底里的哭喊,原被告更像是在協商,主要是前期調解已經達成了初步共識,唯一爭議點是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