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師,我看過您發給我的訴訟方案,如果我委託您來做這個案子,您怎麼收律師費?”高階女白領走進會議室,一坐下便開門見山道。

“這次的案子要去滬市徐彙區法院起訴,需要出差,所以律師費會貴一些,而且差旅費要實報實銷,由您承擔。”王川在報價前,先鋪墊了下。

“沒關係,您直接說吧,需要多少錢?”高階女白領坐直了身體,聚精會神的看向王川,迫切的想知道價格。

“律師費兩萬元,差旅費實報實銷。”王川道。

“嗯,律師費確實有點高。能否打個折扣?”高階女白領想了下道。

“這個我需要跟所裡主任說下。您稍等。”王川走出了會議室。

五分鐘後,王川再次走進會議室:“您好,我剛才問過了,您這案子如果在帝都,我們可以收一萬元,但是在滬市我們最少也要收一萬五千元。您看……”

“可以,一萬五就一萬五。我現在可以籤合同嗎?我希望您儘快啟動工作,以免耽誤了時限。”高階女白領道。

“可以,您貴姓?我先把委託手續拿過來,您看下。”王川道。

“我姓趙,你叫我趙玲吧。”高階女白領微笑道。

“好的,趙女士,您稍等。”王川說完轉身出了會議室,再回來時手中多了一個檔案袋,裡面是下午他準備好的委託手續。

“趙女士,你看下委託手續,如果有二審,我們的收費是一萬元。其他條件不變。”在趙女士看委託手續時,王川說道。

趙女士辦事很麻利,掃了一遍委託合同後,便在上面簽了字:“我會給我父親打電話,您過去滬市時直接聯絡他,委託手續直接找他簽字就行。

律師費明天一早我轉到律所的賬戶上,轉完告訴您。蓋完章,你把委託合同和發票郵寄給我就行,我名片上有地址。”

“好的。”王川道。

“王律師,最後我想問下,我父親這個案子有多大勝算?”趙女士心中有些不踏實,一萬五千元不多,但也不是小數。

“您父親的案子有個最大的風險點,就是那份《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書》,我查了下相關的法律規定,都沒有禁止勞動者與公司協商解除勞動關係。即便是工傷職工。

但是您父親的案子有一線轉機,就是《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就看法院怎麼認定了!”王川道。

(《職業病防治法》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透過,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開始實施。

此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分別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七月二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對該法進行修正。這裡引用的案例系二零一四年最高院釋出的案例)

“嗯,我也明白,這事不簡單!我父親的案子就麻煩你了!”趙女士點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