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明令禁止,戴罪立功(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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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尋找伴侶,不得尋找近親之人,同源血脈不可結親。”
陳世特意指出這一點。
這是因為修仙界常有的一件事。
一些修仙家族為了保證血脈純淨,誕下擁有靈根的後代,會進行近親結親。
但這種做法,並不可行。
甚至生育畸形胎兒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雖然沒人知道是什麼具體原因。
但陳世認為,和其他擁有靈根血脈之人結親,才是最穩妥的選擇。
不僅保證了,誕下擁有靈根資質孩子的高可能性。
還可以順便將三家之間的嫌隙消除。
畢竟。
這樣生育的後代,擁有三家的血脈。
也就不會出現,主外之分,血統旁系等增加隔閡的因素出現。
全部都是陳家的好兒郎。
這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不過。
對於此事,還需要有一點進行補充。
陳世繼續說道:“第三,結親一事,只能是陳家子弟和原本高家子弟,或是陳家子弟和原本王家子弟。
決不允許,出現原本高家子弟和原本王家子弟結親!”
這一明令禁止。
是為了預防,有些原本高家和王家的人,賊心不死。
兩兩結合誕下外姓之人,試圖在以後,利用陳氏子弟的身份扳倒陳家。
陳世決不允許此事出現。
要知道。
在他出關之前,高家和王家便關係密切。
兩家家主對待陳修,兩人一唱一和,可以說是狼狽為奸。
可以確定,兩家後人也關係匪淺。
目前被洗腦了的只有陳天守和陳府業。
陳世也無法確定,是不是還有人在想著暗中對付陳家,乃至扳倒陳家。
所以他定下規矩。
正是為了預防這一點。
所有生下來的孩子,都保證了擁有陳氏血脈。
之後為他們進行統一管理,防止有圖謀不軌之人,對孩子灌輸仇恨的觀念。
這樣一來。
等到那些原本高家和王家的老一代人,全部壽命耗盡死光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