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昨晚的。)

次日。

李在華神清氣爽的離開別墅。

上午9:15分。

大檢察廳。

特搜四部。

部長辦公室。

李在華剛剛坐下沒多久。

鈴鈴鈴.

鈴聲響起。

李在華從兜裡掏出不記名手機,看向來電顯示,按下通話鍵。

曹英雲的聲音傳出。

“李部長,我到首爾了,不知您今晚有沒有時間!”

李在華不假思索道:“沒問題,今晚八點,逸院洞,景羅半島餐館。”

聽到這話。

曹英雲稍作猶豫。

“對了李部長,今晚除了我之外,我還想帶個人見您!”

李在華皺了皺眉頭。

“什麼人?”

曹英雲趕忙回答道:“李部長放心,絕對是可信之人”

“我能從國稅廳第一時間收到訊息,就是此人通風報信!”

李在華想了想。

曹英雲應該不敢騙自己。

“那好,今晚帶人過來吧!”

“謝謝李部長,今晚見!”

“今晚見!”

——

與此同時。

江南區。

某間公寓內。

曹英雲放下手機。

這時。

噹噹噹.

敲門聲響起。

曹英雲站起身來走向房門,透過貓眼望向外面。

確定是自己要等人的,伸手開啟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