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證據到手 抓捕沈太明 (求訂閱)(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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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10分。
釜山地方檢察廳。
檢察長辦公室。
李在華、高敏洙、吳正國坐在沙發上圍觀膝上型電腦中的影片。
這份影片正是來源於網路上那名受害者。
李在華並未見到本人,而是在釜山地鐵的儲物箱裡找到一枚u盤。
顯然對方手裡還有很多備份,否則也不會輕易交出來。
至於為什麼不發到網上,引起全民關注。
別太小看沈太明,他這麼說也是釜山地方警察庁庁長,又和五星派的徐演中勾結,試想那個網站敢不給面子。
即使受害者發到網上,同樣會很快刪除,隨便找個理由就能糊弄過去。
影片低角度拍攝,能看到一雙女人的手。
她似乎趴在地上,開頭並沒有沈太明和徐演中的影子,只能聽到兩人的對話,直到最後好像有人拉起女人,這才把他們拍入鏡頭。
瞧著影片的角度,李在華、高敏洙、吳正國,三人神色越發凝重。
啪!
高敏洙狠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無法無天,沈太明簡直是公務員中的蛆蟲......”
“影片如果讓半島民眾看到,釜山鉦府、釜山地檢、釜山地方警察庁將會銘刻在恥辱柱上!”
他們又不是傻子,一眼就猜到影片的拍攝者到底經歷了什麼。
雖然沒有勁爆內容,只是單純的收受賄賂,可拍攝者卻是一個爆炸點。
這段影片絕不能洩露出去。
“在華,一定要找到影片的拍攝者,把她保護起來,並且要把所有備份全部銷燬,影片萬萬不能流出去!”
李在華同樣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把人當狗的的事他也做過,但未留下任何破綻。
偏偏沈太明位高權重,又留下影片,這要傳出去,半島非得大地震不可。
到時抗議遊行不會少,半島鉦府必然推出替罪羊來平息民憤。
而首當其衝的正是釜山地方檢察廳,誰叫檢察廳有監察地方警察庁的責任。
原本黑鍋應該由上任檢察長來背。
可範東國早已秘密逮捕,一直關押在首爾大檢察廳的羈押室。
上任被抓,只能現任背鍋。
高敏洙如此著急,並非正義感發作而痛恨沈太明,僅僅是擔心自己的位置不保。
他要儘快回收所有備份影片才能安心。
“高叔叔,這件事要請電腦高手來幫忙,你有什麼人選嗎?”
高敏洙上任不久,哪裡認識什麼電腦高手,扭頭看向吳次長。
吳正國見狀道:“釜山地方警察庁鑑證科有一個人精通駭客技術,他來或許能找到線索。”
“那還等什麼,快點把人找來!”
一個小時後。
釜山報警中心。
吳正國領著一名好似剛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