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六、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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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時間悠久,它就折磨你,吞噬你,叫你感覺到痛苦,甚至叫你沉溺到痛苦之中,無法自拔。
哈尼。
痛苦這味毒藥,它不會消失,它永遠都不會消失,它只會在你發現它之後,藏得更深,甚至潛藏在你的血脈裡面,影響你的原則,破壞你的感知,影響你的判斷,叫你因為恨意,做出更多令人懊惱的事情。
是的,小姑娘,我就需要你對我保持這樣的恨意。”
杜維在唐克斯面前說道,他附耳在唐克斯旁邊輕輕耳語:“所以,哈尼,保持著這樣的憤怒。
我要告訴你一個秘密。
你的舅舅,對,就是你厭惡的小天狼星布萊克,他就是懷著你現在這樣的感情,不對,也許是十倍於你的感情,在一座巫師聞名的骯髒監獄裡面,待了十二年。
在阿茲卡班,每一分,每一秒,他都被仇恨和愧疚所折磨,親愛的,你能感受到這種絕望嗎?”
他低沉的笑著,笑聲裡面卻有掩飾不住的悲涼,“達令,你能想象到嗎?有一種恨意,能夠保持十二年,或許也有可能保持一輩子……”
“他活該。”
唐克斯忽然氣呼呼的打斷了杜維的話,“他活該”,唐克斯大聲的說道。
杜維還在笑,他一點都不生氣,只是低沉的笑:“是啊,活該,他活該,他當然活該了。
尼法朵拉,他當然活該了。
要不是因為他的愚蠢,他就不會在阿茲卡班待上十二年。因為他的愚蠢,他甚至都不知道,他壓根就沒有為自己的好兄弟報仇!
一個蠢材,蠢到了他媽的不會用魔法來研究一下,十一具屍體和十二具屍體留下來的殘軀,什麼區別!”
杜維說到這裡,他憤怒的難以言喻,他站了起來,歇斯底里的咆哮,臉漲的通紅。
他瘋了!
“要是他他嗎的再稍微聰明一點點,就那麼一點點,他就應該知道,只靠著一小節拇指,是斷定不了一個人死活的。
就算是一個人沒了一根手張,一根手臂,那人他嗎的還會活著,還會活著,你知道嗎!
鍊金術,黑魔法,死亡怎麼會那麼容易?報仇怎麼可能那麼簡單!
那個蠢貨,他甚至連自己殺沒殺人都不知道。
這不是活該嗎!
一個該死的,他嗎的,愚蠢的,蠢材,他不應該被丟到阿茲卡班嗎!?”
杜維哈哈哈的笑了起來,像是將自己的聲帶都要撕裂出血,就連別墅的外面,都有人聽到了這瘋子一樣的笑聲。
尼法朵拉·唐克斯沒有說話,哪怕她恨極了眼前的這個人,可是現在這個男人的樣子,還是叫她心裡發寒。
這個人徹底瘋了。
她想要說話,卻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
杜維笑著,哭嚎著,累了,渾身大汗。
他無力的跪倒在地上,扯著自己的臉上的笑容,聲音沙啞的說道:“所以,尼法朵拉,你明白我要告訴你什麼了嗎?”
尼法朵拉·唐克斯沒有說話,杜維輕聲,用快要發不出聲音的聲帶說道:“所以啊,我的朋友,我要告訴你的事情是,小天狼星的確是活該,他的確是有錯,但是這個錯誤,不應該叫他躺在阿茲卡班冰冷的地板上,待上十二年。
罪不至此啊,尼法朵拉。
他是冤枉的,所以他才能從阿茲卡班逃出來。
在阿茲卡班啊,只有兩種人才能永遠保持理智。
一種是無辜的復仇者,還有一種,是真正有信仰的食死徒。”
他將臉貼近了尼法朵拉·唐克斯,叫唐克斯的眼神裡面倒映著他的樣子。